發布時間:2017-10-18 共1頁
摘要:2016年度經濟專業技術資格(初級)考試將在北京市、吉林省、江蘇省、浙江省(不含寧波市)福建省、湖南省、四川省、寧夏回族自治區、大連市、武漢市進行電子化考試,其他地區仍然進行紙筆考試。
關于在部分省市進行2016年度經濟專業技術資格(初級)電子化考試的通知
2016年度經濟專業技術資格(初級)考試將在北京市、吉林省、江蘇省、浙江省(不含寧波市)福建省、湖南省、四川省、寧夏回族自治區、大連市、武漢市進行電子化考試,其他地區仍然進行紙筆考試。2016年度經濟專業技術資格(中級)考試各地依然進行紙筆考試。具體安排見各地報考公告。
2016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