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14-02-26 共1頁
各位考生:
凡2008年在梅州市財政局報名參加全國會計專業資格考試合格通過的人員,請于11月19日至11月30日帶好本人的畢業證、會計上崗證原件及證書工本費(7元/本)到梅州市人事局專技科進行資格復審。各縣屬考生請于當地人事局聯系相關事宜。
梅州市人事局專技科二〇〇八年十一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