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品理论电影在线_日韩视频一区二区_一本色道精品久久一区二区三区_香蕉综合视频

普洱2010年會計職稱考試報名時間通知

發布時間:2014-02-26 共1頁

普洱市會計考辦關于2010年度全國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考務日程安排的通知

各縣(區)財政局:
  根據云南省會計考辦《關于印發2010年度全國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考務日程安排的通知》(云財會考〔2009〕6號)要求,2010年度全國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以下簡稱考試)定于2010年5月15日、16日舉行。現將普洱市2010年度考試考務日程安排等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考試報名組織工作
  考試報名和考試組織工作,按屬地原則,由各級會計考試管理機構負責,并且在全省范圍內實行網上報名。
  二、考試報名條件
  考試報名條件按財政部、人事部印發的《〈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暫行規定〉及其實施辦法的通知》(財會〔2000〕11號,以下簡稱《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暫行規定》)及有關文件的規定執行。
  各地考試管理機構在組織網上報名工作時,應按照規定的報名條件認真做好報名資格的審查工作。在報名資格審查中,應審查報考人員學歷(或學位)證書、會計從業資格證書、居民身份證明等相關證明材料的原件,特別是會計工作年限,不得突破規定年限,否則將按有關規定進行處理。考試報名條件詳見附件一。
  三、考試級別和考試科目
  (一)初級資格:考試科目包括《經濟法基礎》、《初級會計實務》。
  (二)中級資格:考試科目包括《財務管理》、《經濟法》、和《中級會計實務》。
  參加會計專業技術中級資格考試的人員,在連續的兩個考試年度內,全部科目考試均合格者,可獲得會計專業技術中級資格證書;參加會計專業技術初級資格考試的人員,必須在一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科目的考試,方可獲得會計專業技術初級資格證書。
  四、綱及輔導用書
  2010年度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將使用全國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領導小組辦公室(以下簡稱全國會計考辦)新制訂的綱編寫的輔導教材,用于2010年度考試。各地各報名點不得擅自搭售或推銷其他渠道的考試用書和輔導材料。報名期間,省考辦將派人到各地進行明查暗訪,請各縣(區)嚴格遵守書籍發行的有關規定,出現問題,追究相關人員責任(征訂通知財政部下達后下發)。
  五、考試考務日程安排
  (一)2009年10月10日前,各縣(區)會計考辦公布本地區2010年度考試級別、考試科目、報名日期、報名地點及報名方法等考試相關事項,同時注明2010年度考試使用新編印的考試輔導教材。
  (二)由于實行網上報名,報名時間定于2009年10月10日—30日,現場確認時間定于2009年10月15日—11月5日;補報名時間為2009年12月4日—11日,確認時間定于2009年12月5日—15日。報名的網名均為“會計行業管理網(www.acc.gov.cn)”、“全國會計資格評價網(www.kjzgks.com)”或直接登陸網址http://test.acc.gov.cn。
  (三)2010年2月15日前,各縣(區)向市會計考辦報送《2010年度全國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報名情況表》(附件二)
  (四)報名費按每人每科30元收取,于2010年2月10-20日各縣(區)考務費匯繳到市財政局會計考試專戶,戶名:普洱市會計學會,帳號:53001686162051000795,開戶行:建行普洱市分行茶城分理處。匯款時務必在“用途欄”上注明執收單位編碼325614(01510032-X)和收費項目編碼07020。摘要欄中寫明2010年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務費,考務費匯繳表見附件三。
  (五)2010年3月1日前,各地根據下發報名信息,向市會計考辦傳真上報《2010年度全國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考場設置及試卷預訂表》(附件四),并嚴格按要求逐項填寫并加蓋公章。
  (六)2010年3月19日前,市會計考辦核對準考證完畢;完成聯系考點,與考點簽訂協議等工作。
  (七)2010年4月30日前,各縣(區)完成考試資格審查工作并按規定向考生核發準考證。
  (八)2010年4月30日前,市考辦會計管理機構將考試值班電話向社會公布,并將考試值班電話、值班人員等情況報省會計考辦。
  (九)2010年5月11日前,市考辦參加全省考務工作會議。
  (十)2010年5月14日前,市考辦完成對監考人員、考試工作人員的培訓等各項考前準備工作。
  (十一)2009年5月15、16日舉行考試。各考試科目具體考試時間如下:
  5月15日9:00—11:30經濟法基礎9:00—11:30財務管理
  14:00—17:00初級會計實務14:00—17:00中級會計實務
  5月16日9:00—11:30經濟法
  (十二)考試完畢后,市考辦于2010年5月18日前將考卷送達省會計考辦。
  (十三)2010年6月20日前,市會計考辦向省會計考辦報送2009年度會計考試工作總結,作為全年工作考核的依據。
  (十四)2010年7月20日前,公布成績。考試成績公布后,如考生對分數提出疑義,可為考生提供查詢試卷服務,查卷范圍僅限主觀卷面的漏評題目、合分、登分情況。
  (十五)2010年8月15日前,各縣(區)將合格人員登記表及小一寸照片三張交市會計考辦(不能按時上交的須向市考辦說明情況)。
  (十六)2010年9月15日前,各縣(區)對要求查分的人員統一提供人員名單及準考證號、查分科目及考分,逾期不再受理。對查分人員中存在漏評題目、合分、登分有誤需更正考試成績,由省會計考辦提出申請報告,填寫《2010年度全國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成績更正情況表》并附上試卷原件,報全國會計考辦審核通過后,才能更正成績。
  六、2010年11月20日前,對中級資格考生因2009年度考試身份證號、檔案號錯誤造成兩年成績不能合成的,由各縣(區)考試管理機構提出申請報告,填寫《2010年度全國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成績合成情況表》(附件五),報市會計考辦審核后統一上報。
  七、各縣(區)必須嚴格按照規定時間和要求,認真做好2010年度考試報名等各項考試考務工作。
  八、對于考試報名工作中的問題,要嚴格按照全國會計考辦有關規定進行處理,如遇特殊問題,請及時向市會計考辦反映,不得擅自處理。各級考試管理機構要認真負責,提高服務意識,做好考試各個環節的工作,確保2010年度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順利進行。

百分百考試網 考試寶典

立即免費試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