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14-02-26 共1頁
關于印發工業區2010年度全國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考務日程安排
及有關事項的通知
區內各單位:
根據唐山市會計職稱改革領導小組辦公室下發的唐會考辦[2009]3號文件通知,2010年度全國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以下簡稱考試)定于2010年5月15日、16日舉行,現就工業區2010年度考試考務日程安排及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報名條件
考試報名條件嚴格按照財政部、人事部聯合印發的《〈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暫行規定〉及其實施辦法》(財會[2000]11號)執行。
(一)報名參加考試的人員,應具備下列基本條件:
1、堅持原則,具備良好的職業道德品質;
2、認真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和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以及有關財經法律、法規、規章制度,無嚴重違反財經紀律的行為;
3、履行崗位職責,熱愛本職工作;
4、具備會計從業資格,持有會計從業資格證書。
(二)報名參加初級資格考試的人員,除具備本通知第(一)條所列的基本條件外,還必須具備教育部門認可的高中畢業以上學歷。
(三)報名參加中級資格考試的人員,除具備第(一)條所列的基本條件外,還必須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取得學專科學歷,從事會計工作滿五年。
2、取得學本科學歷,從事會計工作滿四年。
3、取得雙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從事會計工作滿二年。
4、取得碩士學位,從事會計工作滿一年。
5、取得博士學位。
凡2008年考試嚴重違紀人員今年不允許報名參加考試,2009年考試嚴重違紀人員兩年內不許報名參加考試。
(四)對通過全國統一考試,取得經濟、統計、審計專業技術中、初級資格的人員,并具備第(一)條所列的基本條件,均可報名參加相應級別的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
報名條件中所規定的從事會計工作年限,其截止日期為2010年底。凡不符合考試報名條件的,不得報名參加相應級別的資格考試。
二、考試級別和科目
(一)初級資格:考試科目包括經濟法基礎和初級會計實務。
(二)中級資格:考試科目包括財務管理、經濟法和中級會計實務。
(三)各考試科目具體考試時間如下:
考試時間 | 初級資格 | 中級資格 | ||
5月15日 | 9:00~11:30 | 經濟法基礎 | 9:00~11:30 | 財務管理 |
14:00~17:00 | 初級會計實務 | 14:00~17:00 | 中級會計實務 | |
5月16日 | 9:00~11:30 | 經濟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