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11-10-22 共1頁
2011年上半年丟失證書補發領取通知
2011年3月15日前,在北京市人事考試中心申請辦理丟失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證書補發手續的考生,請您于2011年5月10日、11日(9:00——16:30),持以下證件辦理新證書領取事宜: 1、本人身份證(護照或駕照)原件; 2、資格考試登記表(入檔表)原件。 注:會計專業無資格考試登記表的人員,須攜帶符合當年報考條件的相關證書及職稱證書。
北京市人事考試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