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產評估師考試對參加不同科目的考生,考試成績有效期不一樣。參加5個科目考試的人員必須在連續3個考試年度內,通過應試科目,方可獲得注冊執業資格證書,即參加5個科目考試的考生考試成績有效期實行3年滾動管理辦法。參加4個科目(即有一科獲得免試資格)考試的人員必須在連續2個考試年度內,通過應試科目,方可獲得注冊執業資格證書。
考試設5個科目,具體是:
《資產評估》、《經濟法》、《財務會計》、《機電設備評估基礎》、《建筑工程評估基礎》。
5個科目均由客觀題和主觀題兩個部分組成,分別在答題卡和答題紙上作答。
考生應考時,可攜帶鋼筆或圓珠筆(黑色或藍色)、2b鉛筆、橡皮、計算器(無聲、無存儲編輯功能)。
考試分5個半天進行。《資產評估》考試時間為3個小時,其余4科考試時間均為2個半小時。
考試成績管理
考試以3年為一個周期,參加全部科目考試的人員須在連續3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科目的考試。參加4個科目考試的人員須在連續兩個考試年度內通過所報科目的考試。
注冊考試科目仍舊為《資產評估》、《經濟法》、《財務會計》、《機電設備評估基礎》、《建筑工程評估基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