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11-10-22 共1頁
參加審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由本人提出申請,單位審核批準后,攜帶有關證件到當地考試管理機構報名。經資格審查合格后,發給準考證。考生憑準考證和身份證在規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考試。中央、國務院各部門及其所屬單位人員參加考試,實行屬地管理原則。各地的考試工作由當地審計部門和人事部門共同負責。考生請向當地審計部門或人事部門咨詢有關具體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