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11-10-22 共1頁
考試簡介 | 報名條件 | 考試時間 | 資格證書 |
考試題型 | 科目內容 | 考試報名 | 成績管理 |
全國審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一般安排在每年10月中旬舉行,報名時間約為4月上旬。中、初級審計資格考試科目均為審計專業相關綜合知識(宏觀經濟學基礎、企業財務會計、企業財務管理、法律、審計理論與審務審計理論與方法、企業財務審計)。考試成績合格者,可獲得由國家人事部印制的《專業技術資格證書》,該證書全國范圍內有效。
參加初級審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者必須具備高中以上學歷。參加中級審計專業技術資
格考試者必須具備下列條件之一:1、大學專科畢業后,從事審計、財經工作滿6年;2、大學本科畢業后,從事審計、財經工作滿4年;3、獲第二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后,從事審計、財經工作滿2年;4、獲碩士學位后,從事審計、財經工作滿1年;5、獲博士學位。以上所要求的學歷必須是國家教委認可的畢業證書,結業證書和專業證書無效。
該考試原則上采取集體報名的辦法,考生持身份證,畢業證原件及本人近期照片3張,到單位人事部門申報;各單位到指定的考試中心統一領取《審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報名審核發證登記表》和《審計署考試報名卡》,分別交由報考者填寫,由單位對其學歷、資歷進行嚴格審查并加蓋公章;各單位的經辦人持報考者的上述資料到指定地點辦理考前資格審查及報考手續。
參加審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人員應具備下列基本條件:
遵守國家法律,具有良好職業道德;
認真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以及有關財經法規和制度,無違反財經紀律的行為;
認真履行崗位職責,熱愛本職工作;
從事審計、財經工作。
參加初級資格考試人員,還必須具備教育部門認可的中專以上學歷。
參加中級資格考試人員,還必須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取得大學專科學歷,從事審計、財經工作滿5年;
取得大學本科學歷,從事審計、財經工作滿4年;
取得雙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從事審計、財經工作滿2年;
取得碩士學位,從事審計,財經工作滿1年;
取得博士學位。
其他需說明事項
參加審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由本人提出申請,單位審核批準后,攜帶有關證件到當地考試管理機構報名。經資格審查合格后,發給準考證。考生憑準考證和身份證在規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考試。
中央、國務院各部門及其所屬單位人員參加考試,實行屬地管理原則。
2010年審計師考試時間定于:2010年10月17日
審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后成績合格者,可獲得由國家人事部印制的《專業技術資格證書》,該證書全國范圍內有效。
考試的題型全部為客觀題,其中“審計專業相關知識”考試題型包括:單項選擇題、多項選擇題、混合選擇題、判斷題、綜合分析題;“審計理論與實務”考試題型包括:單項選擇題、多項選擇題、混合選擇題、判斷題、案例分析題。
審計專業技術初、中級資格考試科目與內容均為“審計專業相關知識”(包括:宏觀經濟學基礎、企業財務管理、企業財務會計、法律)和“審計理論與實務”(包括:審計理論與方法、企業財務審計)。初、中級資格考試采用同一套綱。根據對初、中級審計人員知識水平和業務能力的不同要求,兩個考試科目各部分內容分為初、中級資格共同考試內容和中級資格單獨考試內容。
參加審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由本人提出申請,單位審核批準后,攜帶有關證件到當地考試管理機構報名。經資格審查合格后,發給準考證。考生憑準考證和身份證在規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考試。中央、國務院各部門及其所屬單位人員參加考試,實行屬地管理原則。各地的考試工作由當地審計部門和人事部門共同負責。考生請向當地審計部門或人事部門咨詢有關具體事項。
參加考試的人員須在1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科目的考試。
審計師考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