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11-10-22 共1頁
關于2009年度審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考務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
各縣(市)區職改辦、各開發區(管理區)人事部門、市直各有關單位:
根據河北省人事考試中心《關于做好2009年度審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冀人考發〔2009〕9號)要求,為做好我市2009年度審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現就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考試時間及科目
2009年度全國審計專業技術初、中、高級資格考試定于10月18日統一舉行。具體時間與科目安排如下:
上午 09:00-11:30 審計專業相關知識(初級、中級)
09:00-12:00 經濟理論與宏觀經濟政策(高級)
下午 14:00-16:30 審計理論與實務(初級、中級)
14:00-17:00 審計理論與審計案例分析(高級)
二、考試報名條件
(一)高級審計師報考條件按照《高級審計師資格評價辦法(試行)》(人發〔2002〕58號)有關要求進行。凡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各項法律,具有良好職業道德和敬業精神,并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均可報名參加考試:
1、獲得博士學位,取得審計師或相關專業中級專業技術資格后,從事審計工作滿2年;
2、獲得碩士學位,取得審計師或相關專業中級專業技術資格后,從事審計工作滿4年;
3、學本科畢業,取得審計師或相關專業中級專業技術資格后,從事審計工作滿5年;
4、學專科畢業,取得審計師或相關專業中級專業技術資格后,從事審計工作滿6年。
(二)審計專業技術初、中級資格報考條件按照審計署、人事部《關于修訂印發〈審計專業技術初、中級資格考試規定〉及其實施辦法的通知》(審人發〔2003〕4號)有關規定執行。
1、參加審計專業初、中級資格考試人員應具備下列基本條件:
⑴遵守國家法律,具有良好職業道德;
⑵認真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以及有關財經法規和制度,無違反財經紀律行為;
⑶從事審計、財經工作。
2、參加初級資格考試人員,除具備基本條件外,還必須具備教育部門認可的中專以上學歷。
3、參加中級資格考試人員,除具備基本條件外,還必須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⑴取得學專科學歷,從事審計、財經工作滿5年;
⑵取得學本科學歷,從事審計、財經工作滿4年;
⑶取得雙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從事審計、財經工作滿2年;
⑷取得碩士學位,從事審計、財經工作滿1年;
⑸取得博士學位。
(三)從事審計、財經工作年限計算截止時間到2009年12月31日。
三、報名時間、地點及程序
(一) 報名程序
報名須由本人提出申請,認真須填寫《審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申報表》(附件一,初、中級人員)或《高級審計師資格考試申報表》(附件二,高級)和《審計考試報名卡》(報名卡到報名點領取,報名卡填涂說明請登錄河北人事人才網www.hebrs.gov.cn進行下載),經所在單位審核蓋章,同時提交相關材料及證件。由單位人事部門匯總后,按照時間安排到指定地點統一報名。
(二)報名時須提供的材料及證件
1、《考試申報表》一份,貼一年內一寸免冠彩色照片;
2、《審計考試報名卡》;
3、本人身份證;
4、畢業證書或學位證書;
5、資格證書。
(三)報名時間和地點
1、報名時間:5月13-15日
2、報名地點:唐山市職稱考試中心(西山道5號市政府9號樓三層)
3、咨詢電話:2802571,2827463。
四、考試收費
根據冀價行費〔2007〕4號文件有關規定,收費標準為:報名費每人10元,初、中級資格考試考務費每人每科47元,高級資格考試考務費每人每科85元。
五、考試用書的征訂
2009年度審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用書的征訂由市審計局辦公室負責,與考試報名同時進行。聯系人:霍煥英,聯系電話:2825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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