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11-10-22 共1頁
根據審計署、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審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辦公室《關于2009年度審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及評價工作有關事項的通知》(審考辦字〔2009〕3號)及湖北省人事廳、湖北省審計廳《關于轉發審計署、人事部關于修訂印發〈審計專業初、中級資格考試規定及其實施辦法的通知〉的通知》(鄂人職管〔2003〕3號)、《關于轉發人事部、審計署〈高級審計師資格評價辦法(試行)〉及其實施意見的通知》(鄂人職管〔2002〕16號)文件精神,現將我省2009年度審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報考條件
審計專業初級資格和中級(審計師)資格實行全國統一考試制度,高級審計師資格實行考試與評價相結合的評價辦法。
二、報名程序及報名辦法
(一)報考初、中級資格考試的人員,按要求填寫《審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申報表》(附件1,可復印,A4幅面,貼1寸免冠正面彩色照片2張),填涂《審計考試報名卡》(《審計考試報名卡》中“考生報名號”、“所在地區”欄由各報名點統一填涂,“考試地區”欄不填涂),經所在單位人事部門(或人事檔案代理機構)審核同意(蓋章)后,持有關證明材料(工作證、身份證或軍官證、學歷證明等)原件,市州經當地人事職改部門會同審計部門進行資格審查(蓋章)后,到當地人事考試中心(院)辦理報名手續。省直單位報考人員,經省審計廳人教處資格審查(蓋章)后,到省人事考試院考評一處辦理報名手續。
(二)報考高級審計師資格考試的人員,按要求填寫《高級審計師資格考試申報表》(附件2,可復印,A4幅面,貼1寸免冠正面彩色照片2張),填涂《審計考試報名卡》(《審計考試報名卡》中“考生報名號”、“所在地區”欄由各報名點統一填涂,“考試地區”欄不填涂),經所在單位人事部門(或人事檔案代理機構)審核同意(蓋章)后,持學歷(學位)證書、審計師或相關專業中級資格證書原件以及單位出具的從事審計工作年限證明(破格人員須攜相關證明材料),經省審計廳人教處、省職改辦資格審查(蓋章)后,到省人事考試院考評一處辦理報名手續。
國務院各部門所屬單位和中央管理企業的在鄂報考人員,按屬地管理原則進行報名。
三、考務日程安排
(一)報名時間:
2009年4月20日~4月30日(雙休日除外)
(二)考試時間:2009年10月18日
上午:09:00~11:30 審計專業相關知識(初、中級)
09:00~12:00 經濟理論與宏觀經濟政策(高級)
下午:14:00~16:30 審計理論與實務(初、中級)
14:00~17:00 審計理論與審計案例分析(高級)
(三)各地于2009年5月20日前將《審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申報表》、《審計考試報名卡》報送省人事考試院考評一處。
四、考區設置
審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只設省直考區。
五、考試報名費
根據湖北省物價局、湖北省財政廳鄂價費字〔2005〕266號文件規定,審計專業初、中級資格考試報名費每人每科60元,高級資格考試報名費每人每科120元。
六、考試學習參考書
(一)初、中、高級資格考試大綱可在審計署考試中心網站免費下載,網址http://www.auditexam.cn。
(二)初、中級資格考試學習參考書《審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輔導教材》為2009年修訂版,共2冊。
此外,審計署考試中心對《審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復習指南》(適用于初、中級應考人員學習參考)進行了修訂,內容除各章學習要求、學習重點、練習題外,還包括2006年、2007年和2008年初、中級資格考試試卷與標準答案。
(三)高級審計師資格考試學習參考書為《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理論研究》、《金融理論研究》、《財政理論研究》、《財務會計和財務管理理論研究》、《審計理論研究》、《審計技術方法》(2005年版),共6冊。
此外,審計署考試中心根據《2009年高級審計師資格考試大綱》,對《高級審計師資格考試復習指南》進行了修訂,內容除重點內容講解、例題與解題指導、審計案例分析外,還包括2006年、2007年和2008年高級審計師資格考試試卷與參考答案。
有關考試學習參考書的征訂發行事宜,請與省審計廳人教處聯系(聯系人:劉六軍;聯系電話:027-87252517)。各地于2009年4月30日前將教材預訂單(附件3)及書款報送省審計廳人教處。省直報考人員,直接到省審計廳人教處辦理預訂手續。
各地人事、審計部門要高度重視,安排好資格審查和現場報名工作,省直考區要加強考場管理,嚴肅考風考紀,按要求培訓監考人員,確保考試安全實施。
附件1:審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申報表
附件2:高級審計師資格考試申報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