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11-10-22 共1頁
關于做好兵團2009年度全國審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考務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
各師職改辦、考試管理機構、兵直各單位:
根據審計署、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審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辦公室《關于2009年度審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及評價工作有關事項的通知》(審考辦字[2009]1號)文件精神,2009年度全國審計專業技術初、中、高級資格考試工作定于2009年10月19日統一舉行。現將考試的有關事項和具體安排通知如下:
一、有關政策規定及報名條件:
(一)初、中級資格考試按照《審計署、人事部關于修訂印發〈審計專業技術初、中級資格考試規定〉及其實施辦法的通知》(審人發[2003]4號)的規定執行(見兵職改辦發[2003]10號)。
(二)高級審計師資格評價工作按照《高級審計師資格評價辦法(試行)》(人發[2002]58號)的有關要求進行(見兵職改辦發[2002]27號)。
二、考試時間及科目:
2009年10月18日考試。
初、中級資格考試時間及科目:
上午:09:00--11:30 審計專業相關知識
下午:14:00--16:30 審計理論與實務
高級資格考試時間及科目:
上午:09:00--12:00 經濟理論與宏觀經濟政策
下午:14:00--17:00 審計理論與審計案例分析
三、報名時間、地點及辦法:
(一)報名時間:4月6 日- 4月24日
現場確認及繳費時間:4月22日-4月24日(每天上午10:30-1:30 下午3:30-5:30)
(二)報名地點:設在各師職改辦和兵團任職資格考試中心
(三)報名辦法:報考人員需認真填寫《人事考試報名表》一份,經所在單位同意并簽章,持身份證、畢業證、專業技術資格證(均需原件)、報名考試費及同一底片的一寸近期免冠光面正面近照兩張,到規定的報名點辦理報名手續。資格審查合格后,報考人員還需認真閱讀審計考試《報考手冊》,填涂《審計署考試報名卡》一份,并將照片貼在規定的位置上。
各師職改辦于5月10日前將報名表原件及報名卡報送兵團任職資格考試中心。如無人報考,也務必在此前以傳真的形式告知。
四、考點設置:
按國家有關規定,考點統一設置在烏魯木齊市,具體地點以準考證為準。
五、填表及涂卡說明:
《人事考試報名表》中“考試類別”一欄填寫“審計考試”,“報考級別”一欄填寫相應級別,“報名順序號”“單位代碼”“檔案號”“報考專業”“報考專業代碼”“答題使用語種”及“考試科目”不需填寫,其余欄目請如實填寫清楚。
《審計署考試報名卡》中“考生報名號”、“所在地區”由兵團任職資格考試中心統一填涂,“考試地區”欄不填涂(注意:報名卡正反兩面均有填涂內容,不要漏涂)。
六、考試學習參考用書的征訂:
(一)根據審計署、人事部《關于征訂2009年度審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學習參考書的通知》(審考辦字[2009]4號)文件,初、中、高級資格考試大綱可在審計署考試中心網站免費下載。網址:http://www.auditexam.cn
(二)初、高級資格考試學習參考書《審計專業資格考試輔導教材》在2009年修訂版,共2冊。
此外,審計署考試中心對《審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復習指南》(適用初、中級考試人員學習參考)進行了修訂,內容除各章學習要求、學習重點、練習題外,還包括2006年、2007年和2008年初、中級資格考試試卷與標準答案。
(三)高級審計師資格考試學習參考書為《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理論研究》、《金融理論研究》、《財政理論研究》、《財務會計和財務管理理論研究》、《審計理論研究》和《審計技術方法》(2005年版),共6冊
此外,審計署考試中心根據《2009年高級審計師資格考試大綱》對《高級審計師資格考試復習指南》進行了修訂,內容除重點內容講解、例題與解題指導、審計案例分析外,還包括2006年、2007年、2008年高級審計師資格考試試卷與參考答案。
考試用書的征訂工作與報名同時進行,為保證考生發盡早領到考試用書,訂書單請于5月10日前傳真至兵團考試中心。
七、考試收費標準:
考試收費按自治區物價局《關于調整人事考試收費標準的通知》(新價非字[2000]25 號)文件執行。初、中級資格考試按兩門計,即考試費每人80元,報名費每人15元,合計95元;高級資格考試按四門計,即考試費每人160元,報名費每人15元,合計175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