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11-10-22 共1頁
2009年全國審計師考試報名已經陸續開始,寧夏2009年審計師考試報名時間截止到6月5日。根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辦公廳《關于印發〈2009年度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工作計劃〉的通知》(人社廳發[2008]75號)、審計署、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審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辦公室《關于2009年度審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及評價工作有關事項的通知》(審考辦字[2009]3號)精神,現將我區2009年度審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試級別、科目及時間
(一)考試級別分為初級、中級和高級資格三個級別。
(二)考試時間及科目
2009年10月18日
初、中級上午:9:00—11:30 審計專業相關知識
下午:14:00—16:30 審計理論與實務
高級上午:9:00—12:00 經濟理論與宏觀經濟政策
下午:14:00—17:00 審計理論與審計案例分析
二、報考條件
(一)機關、企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參加審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應具備下列基本條件:
1、堅持四項基本原則,認真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方針政策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以及有關財經法規和制度,遵守職業道德;無嚴重違紀行為;
2、認真履行崗位職責,完成本職工作;
3、在審計崗位工作。
(二)參加初級資格考試的人員,除具備基本條件外,還必須具備高中以上學歷;2009年高校應屆畢業生也可報名參加審計專業初級資格考試,報名時需提交本人身份證、學生證及所在學校的應屆畢業生學歷證明。
(三)參加中級資格考試的人員,除具備基本條件外,還必須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學專科畢業,從事審計、財經工作滿6年;
2、學本科畢業,從事審計、財經工作滿4年;
3、獲第二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從事審計財經工作滿2年;
4、獲碩士學位,從事審計、財經工作滿1年;
5、獲博士學位。
(四)參加高級資格考試的人員,除具備基本條件外,還必須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獲得博士學位,取得審計師或相關專業中級專業技術資格(“相關專業中級專業技術資格”是指會計師、經濟師、統計師、工程師等。下同)后,從事審計工作滿2年;
2、獲得碩士學位,取得審計師或相關專業中級專業技術資格后,從事審計工作滿4年。
3、學本科畢業,取得審計師或相關專業中級專業技術資格后,從事審計工作滿5年。
4、學專科畢業,取得審計師或相關專業中級專業技術資格后,從事審計工作滿6年。
5、破格報考條件:對中專及高中以下學歷或具備初級職稱的人員,從事審計工作滿8年以上,同時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可報考高級審計師。
(1)連續三年被評為“優秀公務員”;
(2)工作期間內被評為自治區級“審計質量標兵”;
(3)“十佳審計員”;
(4)取得省(部)級以上其它專業技能獎勵者。
三、審計崗位的界定
“審計崗位”指從事下列工作的崗位:
(一)直接審計
(二)審計業務領導
(三)審計業務的綜合、計劃和統計
(四)審計、財經法規的制定、研究,審計事項的復核等
(五)審計管理
(六)審計政策調研與審計信息
四、工作年限的計算
從事審計、財經工作年限,其截止時間為考試當年的年底。
五、報名辦法
報考人員報名時須持本人正式有效身份證、學歷證、職稱證、所在單位出具的審計崗位工作及從事審計、財經工作時間證明材料原件和近3個月內同底免冠1寸光面正面照片3張(照片背面寫清姓名),報考初、中級資格的考生須填寫《審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申報表》1份(見附件1)、填涂《審計考試報名卡》1張;報考高級資格的考生須填寫《高級審計師資格考試申報表》1份(見附件2),填涂《審計考試報名卡》1張,經主管單位人事部門審核后,統一到自治區人事考試中心進行資格審查報名。
六、相關要求
1、按照自治區物價局和自治區財政廳有關文件規定,報考初、中、高級資格的考生須繳納報名費每人10元,考務費每人每科50元,均按兩科收費。(確認時須攜帶銀聯卡進行繳費)
2、《審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申報表》和《高級審計師資格考試申報表》可到自治區人事考試中心領取。報名時間從本通知下發之日起截止到2009年6月5日。(周六、周日及節假日不進行確認)
3、考試教材請與自治區審計廳辦公室聯系,聯系電話:(0951)
5019580。
寧夏人事考試中心網站:http://www.nxpta.gov.cn
附件:
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自治區審計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