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11-10-22 共1頁
準考證發放辦法。省人事考試辦公室將于9月30日前將各市考生的準考證寄至各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人事)部門。考生請于10月10日至14日按屬地原則到各市人事勞動社會保障(人事)部門領取。省部屬單位考生的準考證,由考生或所在單位人員攜帶有效證件到杭州市莫干山路73號金匯大廈一樓大廳領取。考生按“準考證”規定的時間、地點和要求參加考試。
考試科目及時間安排
考試日期 |
考試時間 |
考試科目 |
2011年10月16日 |
9:00-11: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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