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11-10-22 共1頁
凡已成功辦理報名及繳費手續的報考人員須按報名點規定的時間領取準考證,憑此準考證和本人身份證明原件在規定時間、地點參加考試。
考試科目及時間安排
考試日期 |
考試時間 |
考試科目 |
2011年10月16日 |
9:00-11:30 |
審計專業相關知識(初、中級) |
14:00-16:30 | 審計理論與實務(初、中級) | |
9:00-12:00 |
經濟理論與宏觀經濟政策(高級) |
|
14:00-17:00 |
審計理論與審計案例分析(高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