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16-10-18 共1頁
各市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省審計廳人事處:
2015年度審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結果已通過國家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驗收,現將合格標準及相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 合格標準
(一)國家合格標準:審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高、中、初級各科目考試合格標準均為60分(各科目試卷滿分均為100分)。
(二)省內有效資格合格標準:
審計專業中、初級各級別考試,兩科合計分滿110分;
高級省內合格標準為兩科合計分滿110分,成績有效期至2017年12月31日,不發合格證書。
二、合格證辦理
對達到上述中、初級合格標準者,請及時通知本人所在單位,并按省職改辦有關規定作好辦證準備工作。資格取得時間從考試之日算起。
各級人社部門要對辦證人員的考試資格嚴格審核,凡不符合報考條件者,其考試成績一律按無效對待。
甘肅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2016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