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試介紹】
統計專業技術資格實行全國統一考試制度。考試堅持客觀、公正、規范的原則,實行全國統一組織、統一綱、統一考試用書、統一試題、統一評分標準。本考試每年舉行一次。
【報名條件】
(一)基本條件:
1、擁護中國共產黨在社會主義初級階段的基本路線,遵紀守法;
2、熱愛統計工作,能夠履行崗位職責,完成本職工作任務,遵守職業道德。
(二)報名參加初級資格考試的人員,除具備上述基本條件外,還必須具備高中畢業以上學歷。
(三)報名參加中級資格考試的人員,除具備上述基本條件外,還必須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學專科畢業從事專業工作滿六年或學本科畢業從事專業工作滿四年。
2、獲第二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結業從事專業工作滿二年。
3、獲碩士學位從事專業工作滿一年。
4、獲博士學位。
(四)自2002年開始,有關工作年限的要求按取得正規學歷前后從事本專業工作時間的總和執行。工作年限計算時間的截止日期為考試報名年度當年年底。
(五)自1999年開始,實施辦法中有關不具備規定學歷的人員報考相應資格的條件不再執行。
【考試科目】
初級資格考試科目:統計學和統計法基礎知識、統計專業知識和實務二個科目,其代碼分別是“1”和“2”。
中級資格考試科目:統計基礎理論及相關知識、統計工作實務二個科目,其代碼分別是“1”和“2”。
【報名時間】
報名時間一般安排在考試年度的3-6月
【考試時間】
考試時間一般安排在考試年度的10月。
2009年統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考試時間:10月25日
【合格標準】
2008年統計專業中、初級資格考試各科目合格標準均為72分(各科目試卷滿分均為120分)。
【成績管理】
統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為非滾動考試,即每個考生兩個科目必須一次考試全部合格方可取得相應的專業技術資格。
統計專業初級資格和中級資格考試每年舉行一次,全部考試科目合格者,授予由人事部統一印制、全國范圍內有效的《統計專業技術資格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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