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13-11-12 共1頁
(2)根據《中國銀行業從業人員資格證書管理暫行辦法(試行)》第六條,證書的獲得辦法和程序:
①參加銀行業從業人員資格證書相應科目的考試并取得通過的成績;
②提出證書申請;
③通過資格審核;
④已獲得公共基礎證書方可進行專業證書申請;
⑤認證委員會規定的其它條件。
第七條 認證辦公室根據銀行業從業人員所在機構提供的從業崗位和職業操守的相關證明進行資格審核。
滿足第六條和第七條的銀行業從業人員將獲得中國銀行業從業人員資格認證相應科目的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