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11-10-22 共1頁
中證協發[2010]204號
各證券公司、基金公司、證券投資咨詢機構、商業銀行、資產管理公司、資信評估和基金評價機構:
根據《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民政部關于公布取消和停止社會團體部分收費及有關問題的通知》(發改價格[2010]3034號),我會自2011年1月1日起,取消從業人員執業證書申請和年檢收費。
中國證券業協會
二○一○年十二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