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11-11-02 共1頁
證券業協會:關于對第三次證券業從業人員資格考試違紀人員進行處理的公告
為打擊日益嚴重的有組織作弊行為,整頓考試秩序,嚴肅考場紀律,維護證券業從業人員資格考試(以下簡稱“資格考試”)的公平、公正環境,現對136名參加2011年第三次資格考試違紀人員的處理結果公告如下:
1、依據《證券業從業人員考試辦法(試行)》的有關規定,取消上述人員當場考試成績、給予禁考一至兩年的處理,并將違紀情況記入誠信信息管理系統。
2、依據《證券業從業人員資格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對 “用手機接收考試信息”、“替考”、“不服從監考,擾亂考場秩序”等存在嚴重違紀行為的從業人員給予注銷執業證書,禁考兩年,三年不受理其執業證書申請的處理;對 “翻看資料、抄襲別人答案、傳遞紙條”等存在違反考場規則的從業人員給予禁考一年的處理。
今后我會將繼續加大對考試違紀的查處力度,并根據相關規定對考試嚴重違紀人員給予記入誠入信息管理系統,取消考試成績,禁考兩年的處理,已注冊人員將被給予注銷執業證書并三年不受理執業注冊申請的處理;對違反考場規則的人員給予記入誠信信息管理系統,取消考試成績,禁考一年的處理。
特此公告。
中國證券業協會
二○一一年十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