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14-06-16 共1頁
2014年6月13日新聞發布會
2014年6月13日,證監會召開新聞發布會,新聞發言人鄧舸發布了《關于大力推進證券投資基金行業創新發展的意見》、《滬港股票市場交易互聯互通機制試點若干規定》、《關于做好有關私募產品備案管理及風險監測工作的通知》及創業板首發和再融資信息披露準則,通報了證監會對奧賽康主承銷商中金公司采取監管措施(以上內容見網站要聞及公告欄目),同時還介紹了基金行業發展總體情況、2014年一季度證券公司經營情況等。另外,還回答了記者關心的其它問題。
一、關于基金行業發展總體情況
十六年來,基金行業總體發展平穩,運作規范,保持了健康穩定發展的良好勢頭。基金行業自1998年設立之初,即采用與國際成熟市場理念一致的制度設計,堅持“獨立運作、組合投資、強制托管、公開披露”的制度安排,這些制度安排保證了基金行業的平穩健康發展,樹立了我國資產管理行業的標桿,同時,這些基金行業的制度優勢已被其他理財業務借鑒。目前已形成以證券投資基金法為核心,以機構管理、投資運作、資產托管、產品銷售、信息披露等不同環節部門規章為主體,規范性文件為補充的較為完善的基金監管法規體系;并在集中統一監管體制下,形成證監會機關及派出機構、行業協會、交易所等機構各司其職、各負其責、密切協作的基金監管體系。截至2014年5月底,共有基金管理公司91家和取得公募基金管理資格的資產管理機構3家,從事特定客戶資產管理業務子公司69家,管理資產合計7.25萬億元,管理基金1680只,其中公募基金管理規模達到3.92萬億元,已超過2007年3.3萬億的歷史最高峰值,在全球主要國家共同基金市場規模排序中位居第十,且占比較往年有所提升。基金行業成立十多年來,發揮了專業機構投資者作用,為廣大基金持有人創造了長期穩定的超額收益,根據測算,過往九年,全行業偏股型基金平均年化超額收益(與摩根士丹利國際資本公司編制的中國A股指數相比)達到5.87%。基金公司在養老金市場化、專業化投資管理中扮演了重要角色,為養老金參與資本市場、實現保值增值做出了突出貢獻。同時,在豐富廣大居民理財渠道、推動我國資產管理行業迅速發展、改善資本市場投資者結構、促進上市公司治理等方面均發揮了重要作用。
2006年以來,公募基金持股市值占A股市場總市值的比例一直保持在5.5%—7.8%的區間內。截至2013年底,公募基金持有股票市值為1.3萬億元,約占A股市場專業機構投資者總持股市值的50%,是目前A股市場上最主要的專業機構投資者;2013年全年股票成交金額為5.7萬億元,同比增長23.7%,持股規模與成交金額在當前A股市場均具有相對優勢。同時,證券投資基金也是我國債券市場中參與交易最為活躍的專業機構投資者之一。基金對改善上市公司治理,支持資本市場平穩運行、股權分置和新股發行體制改革、社會保障體系改革和金融體系改革,促進直接融資發展,優化金融資源配置,都起到了積極作用。《創新意見》出臺后,要進一步推動基金行業發揮機構投資者引領市場長期投資理念的作用,進一步發揮基金公司在IPO定價、上市公司治理等方面的積極作用。
二、對各類理財產品統一監管標準對基金行業的影響
在我國金融分業監管的現狀下,理財市場的規范基本上是由各行業監管部門針對各自管轄的機構分別制定的,在開展理財業務的投資者范圍、產品準入、募集方式、信息披露、資金托管、產品銷售、稅收政策等方面監管標準各異。一方面,容易導致監管重復、交叉和監管真空,監管成本較高;另一方面,也容易引發監管套利行為,不利于維護市場公平競爭。
對各類理財產品統一監管標準,有利于讓投資者充分認識各類理財產品,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有利于市場公平競爭,有利于形成“買者自負、賣者有責”的理念,有利于基金行業在相對公平競爭環境中健康發展。我會將在金融監管協調會的機制下,加快推動形成分工合理、標準統一的資產管理業務監管體系;同時,加強日常監管合作與協調,實現監管部門間數據共享、業務交流等,建立同類業務統一的風險預警指標及分析方法,及時研判和防控金融風險。
三、關于2014年一季度證券公司經營情況
近兩年來,在有關各方支持推動、證券公司自身努力下,證券行業創新發展取得了積極成效。截至2014年3月底,證券公司有115家,未經審計的報表顯示,115家證券公司總資產2.27萬億元,凈資產7724億元,凈資本5360億元,客戶交易結算資金余額5581億元,資產管理業務規模6.06萬億元。2014年一季度,115家證券公司實現營業收入452.43億元,凈利潤149.37億元。其中,證券經紀業務收入183.88億元,投資銀行業務收入65.28億元,資產管理業務收入21.74億元,融資融券業務利息收入78.44億元。101家證券公司實現盈利,占證券公司總數的87.8%。
與2013年同期相比,證券行業總資產、凈資產、營業收入與凈利潤均有所增長,投資銀行業務收入回升,資產管理、融資融券等業務持續增長,綜合實力穩步提升。今年5月15日,證監會下發了《關于進一步推進證券經營機構創新發展的意見》。目前,我會系統內相關單位正在逐步落實有關政策措施,證券公司自身也正在積極探索,進一步推進證券行業創新發展。
四、回答記者提問
1、新《基金法》放開了基金管理公司股權激勵,《創新意見》進一步明確要構建長效激勵機制,有關情況進展如何?
答:公司治理問題是基金行業進一步發展的瓶頸。完善公司治理,構建長效激勵機制對行業的可持續發展和激發公司活力具有重要意義。2013年6月實施的《證券投資基金法》放寬了基金管理公司的準入條件,支持基金管理公司實行專業人士持股計劃,建立長效激勵約束機制,并取消了5%以下股東變更核準。2013年12月,國務院下發的《關于管理公開募集基金的基金管理公司有關問題的批復》明確了自然人作為基金管理公司主要股東或持有5%以上股權的非主要股東應當具備的條件。《創新意見》提出,支持基金管理公司混合所有制改革。推進基金管理公司組織形式多樣化,探索專業人士設立合伙企業擔任公募基金管理人。近期,中歐、天弘等基金管理公司已陸續實施員工持股,我會將繼續支持并規范引導基金管理公司建立長期有效的股權激勵約束機制,吸引和留住高端人才,維護管理團隊的長期穩定,激發公司創新的活力,增強創新發展的能力和動力。
2、近期,證監會通報了多起基金管理公司人員涉嫌利用非公開信息投資股票的行為,從基金監管的角度如何看待這一問題?
答:我會一直注重加強對以基金從業人員利用未公開信息交易等違反“三條底線”行為的監管力度。2007年以來,我會先后立案查處多起基金從業人員利用未公開信息交易行為案件,并最終經司法程序追究了部分違法人員的刑責,起到了一定威懾作用。特別是2009年,我會推動與配合相關立法機關完成了《刑法修正案(七)》的修訂工作,明確了利用未公開信息交易行為的刑事責任。
2013年9月以來,我會利用滬深交易所先進的數據分析系統集中查處了資產管理行業一批利用未公開信息交易股票案件,從具體數據看,其中較多起案件的違規交易行為主要發生在2011年之前,可以看出2011年對基金從業人員首例老鼠倉案件追究刑責,對行業起到了相當的震懾作用。此次交易所大數據技術的應用,對行業更是影響深遠,凈化了行業隊伍,有助于行業的長期健康發展。我會將以此為契機,一方面針對案件查處中發現的各類問題,繼續完善基金管理公司的內控建設,強化對基金投研人員的日常監管;另一方面,借鑒成熟市場對投研人員疏堵結合的管理方式,進一步推動新《基金法》放開基金從業人員證券投資限制的制度落地。同時繼續完善優化基金管理公司治理機制,支持管理層、投研人員等專業人士持股,構建適應行業持續健康發展需要的長效激勵約束機制,穩步發展行業人才隊伍,使基金行業成為資本市場優秀專業人才的聚集地。
3、近年來,投資者對基金投資回報率不高有一些爭議,請介紹一下投資回報情況以及有關措施?
答:基金行業成立十多年來,發揮了專業機構投資者作用,為廣大基金持有人創造了長期穩定的超額收益,根據測算,過往九年,全行業偏股型基金平均年化超額收益(與摩根士丹利國際資本公司編制的中國A股指數相比)達到5.87%。2013年A股市場呈現結構性行情,但整體處于下跌態勢,全年上證指數、滬深300指數、深證成指分別下跌-6.75%、-7.65%、-10.91%;債券市場更是處于熊市,中債財富指數全年下跌-0.29%,自2002年以來首次為負值。而公募基金2013年整體業績表現良好,在各領域投資均取得盈利,展現出專業機構投資者的專業投資能力,尤其是股票類基金投資業績表現尤為突出,各類偏股型基金整體平均收益率為12.46%,其中主動管理型股票基金平均收益率為16.96%,平均收益率明顯高于其他各類專業機構投資者;混合偏股型基金平均收益率為13.72%,債券型基金平均收益率為0.5%,貨幣市場基金平均收益率為3.95%,QDII基金平均收益率為4.91%。
我會一直努力培育誠信盡職、服務優質、競爭力強、穩健經營的現代資產管理機構。在今后的工作中,鼓勵基金公司投研模式多樣化,支持團隊投資管理模式的應用,加速投研人才培養;推動建立科學的研究方法與決策流程,促進投研績效提升;鼓勵市場建立基金經理長期評價機制,摒棄短期排名,努力提升基金專業投資能力。
4、多年來,證監會一直倡導大力發展機構投資者,請介紹一下相關情況。
答:我會自成立以來就高度重視資本市場機構投資者的引入發展工作,但機構投資者規模不夠大,仍需大力發展。截至2013年底,A股市場以公募基金、保險機構、QFII等為代表的9類專業機構投資者合計持有A股市值為2.58萬億,僅占兩市總市值的10.87%。當前A股市場的投資交易仍以中小散戶為主,整體趨勢交易行為特征明顯,以公募基金為代表的專業機構投資者投資交易行為受市場趨勢影響較大,難以發揮“市場穩定器”的作用,仍是市場走勢的被動接受者,資本市場買方約束機制尚未形成,大力發展專業機構投資者的任務仍較為緊迫。
下一步,圍繞“國九條”關于“壯大專業機構投資者”的要求與部署,我會將建立適應功能監管需要的牌照管理體系,鼓勵各類符合條件的主體申請公募基金管理牌照,支持在行業協會登記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在符合條件后開展公募業務。支持民營資本、專業人士各類主體設立基金管理公司,繼續與人保部、住建部等部門進行積極溝通,推動基本養老金、住房公積金實現市場化、專業化運作,推動基金行業參與養老金市場化管理制度設計,依托基金管理搭建聯通資本市場與養老保障體系的橋梁。同時大力推動企業年金、職業年金和個人儲蓄養老賬戶增加基金投資,鼓勵全國社保基金、商業保險、境外長期資金擴大資本市場投資與基金投資,壯大機構投資者隊伍,促進資本市場投融資的整體平衡發展。
5、一年來,貨幣市場基金規模借助互聯網快速增長,在風險防范上有哪些舉措?
答:2013年下半年以來,借助互聯網平臺的銷售延伸,貨幣市場基金加速發展。截至目前,貨幣市場基金總規模已達1.9萬億,占行業總規模接近1/2,且規模還在不斷增加。去年下半年以來,我們通過機構座談會、新聞發布會、官方微博等多種形式向基金管理公司、基金銷售機構和互聯網機構等各方明確了互聯網基金銷售的基本監管原則,即一是要確保投資人資金安全,防止投資人資金被挪用或者侵占,二是要防止欺詐、誤導投資人行為的發生,三是要嚴格落實銷售適用性原則,充分關注投資人風險承受能力與基金產品風險收益特征的匹配。同時,對于個別機構在互聯網銷售貨幣市場基金過程中出現的承諾收益、風險提示缺失、有獎銷售等違法違規問題,我們及時指導派出機構對相關機構及負責人采取了行政監管措施,向市場明確了嚴肅執法以保護投資人權益和維護市場正常秩序的決心,有效遏制了貨幣市場基金互聯網銷售違法違規現象的蔓延。當前貨幣市場基金也面臨著投資標的集中度高、市場環境與社會輿論壓力較大、外圍監管政策不確定性強、極端市場條件下應對流動性風險能力有待提高等問題,一旦運作環境發生較大變化,容易引發系統性風險。為加強對貨幣市場基金的日常監管,切實提高基金行業防范系統性風險的能力,我會于近期啟動了《貨幣市場基金管理暫行規定》的修訂工作,并已完成修訂稿的起草工作。下一步,我會將就法規修訂的相關工作與相關部門進行實質性的溝通對接,力爭在年內發布實施。此外,我們還研究了貨幣基金與互聯網業務合作發展的動向,加強日常監管,防范系統性風險的發生。
6、上周末有媒體報道稱,中信證券醫藥行業首席分析師張明芳在微信群中發布麗珠集團未公開的股權激勵方案。證監會對此如何評價?
答:我會已關注到媒體的報道,正在對相關情況進行核實。
7、圍繞監管轉型,在嚴格監管執法及支持行業創新發展方面,今年有哪些重點工作?
答:我會將積極落實《國務院關于進一步促進資本市場健康發展的若干意見》,繼續貫徹新《基金法》及其配套規定,大力推進基金行業創新發展。今年重點抓好以下幾項工作:
一是放寬行業準入,推動市場充分競爭。建立適應功能監管需要的牌照管理體系,支持基金管理公司混合所有制改革,推動符合條件的各類金融機構與市場主體發起設立基金管理公司,鼓勵各類符合條件的私募基金等市場主體申請公募基金管理牌照,提升行業活力和動力。
二是簡化行政程序,轉變監管方式。大幅精簡、整合、清理審批備案報告事項,降低市場主體因監管需要而付出的相應成本,建立適應創新發展需要的監管模式。支持基金管理公司新發更多產品,降低發行成本,在保護投資者利益的基礎上推進基金產品注冊的市場化改革,滿足市場多元化需求。
三是降低運營成本,支持行業發展。打造專業、高效的資產管理服務產業鏈,支持中小基金管理公司集約化經營。加大基礎設施及平臺建設。推進公募基金統一賬戶和產品適度集中登記體系建設。完善行業信息技術標準及數據平臺建設,推動多元化信息技術系統服務商發展。
四是優化信息披露制度,保護持有人利益。修訂《基金信息披露管理辦法》,優化信息披露方式,簡化信息披露內容,降低信息披露成本,建立簡明、有效的公募基金信息披露制度。發布《公開募集證券投資基金運作管理辦法》,完善以信息披露為中心的公募基金注冊制。
五是加強貨幣市場基金監管,防范系統性風險。修訂《貨幣市場基金管理暫行規定》,注重貨幣市場基金流動性風險、信用風險和操作風險的防范,切實提高基金行業防范系統性風險的能力。
我會將繼續通過現場檢查和非現場監管等方式加強監管,加大執法力度,嚴守“三條底線”,完善日常監管機構、稽查執法部門與自律組織之間的聯動機制。
8、近日有業內人士反應,已過會企業受到證監會的“窗口指導”,對發行市盈率、超募資金及老股轉讓等做出更加嚴厲的限制,而越早達到證監會要求的企業,將越早拿到核準批文。請問證監會對此如何評價?
答:根據《證券發行與承銷管理辦法》的規定,證券公司實施承銷前,應當向中國證監會報送發行與承銷方案。我會對外公布的《中國證監會發行監管部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審核工作流程》明確,核準發行前,發行人及保薦機構應及時報送發行承銷方案;封卷并履行相關程序后,下發核準批文,發行人無重大會后事項或已履行完會后事項程序的,可啟動發行。因此,在發行人按要求報送發行與承銷方案并完成封卷后,我會將按程序核發批文。
在此過程中,我會重點關注以下幾個方面:一是發行與承銷方案是否符合承銷辦法的有關規定。二是發行人募集資金運用信息披露是否符合我會于2014年3月21日發布的《發行監管問答——募集資金運用信息披露 》的要求,募集資金需求量是否與其生產經營規模、財務狀況、管理能力和資本支出規劃相適應,避免過度融資。在發行過程中,我會還將持續關注發行人實際募集資金情況,原則上,實際募集資金不應超出招股說明書披露的募集資金需求量。三是老股轉讓計劃是否符合《首次公開發行股票時公司股東公開發售股份暫行規定》關于“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應主要用于籌集企業發展需要的資金”的要求。在符合上述條件的前提下,我會按發行人過會時間先后順序核發批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