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13-11-04 來源: admin 共1頁
為加強專業技術人員外語學習,提高專業技術人員隊伍的整體素質,增強專業技術人員在國際經濟技術合作中的競爭能力,促進經濟、社會發展和科技進步,1998年7月人事部發布了《關于專業技術人員職稱外語等級統一考試的通知》,決定自1999年開始,實行全國專業技術人員職稱外語等級統一考試。通知規定,凡專業技術職務試行條例中規定專業技術人員需具備一定外語水平的,在晉升專業技術職務時應參加相應級別的職稱外語統一考試。
職稱外語統一考試由人事部統籌規劃、指導并確定合格標準。考試考務工作的組織與實施由人事部人事考試中心負責。考試每年舉行一次,時間一般安排在4月中旬,一般只在地級以上城市設立考點。
考試等級 |
A |
B |
C |
適用范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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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稱外語統一考試的語種分為英語、日語、俄語、德語、法語、西班牙語。其中,英語劃分為綜合、理工、衛生3個專業類別(原財經類的內容合并到綜合類中),其他語種不分專業類別。
考試題目均為客觀題,全部在答題卡上作答。考試時間為2個小時。
考生應考時可攜帶鋼筆或圓珠筆(黑色或藍色)、2B鉛筆、橡皮、正規出版社出版發行的通用英漢詞典,但不得攜帶與綱中詞匯內容相近或雷同的詞匯匯編(詞典)等出版物。
報名時間從上一年的10月開始(以當地人事考試部門公布的時間為準)。
報考者由本人提出申請,經所在單位審核同意后,攜帶有關證明材料到當地人事考試管理機構辦理報名手續。黨中央、國務院各部門及直屬單位的人員,按屬地原則報名參加考試。
各地、各部門可結合各地實際情況,制定本地區、本部門各專業、級別合格標準和成績有效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