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13-11-05 共1頁
關于調整完善全市職稱外語考試有關規定的通知
重慶市職稱改革辦公室關于調整完善全市職稱外語考試有關規定的通知
各區縣(自治縣)職改辦,市級各部門人事(干部)處,大型企事業單位人事部門:
根據人事部《關于完善職稱外語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國人部發〔2007〕37號)精神,按照嚴格要求,實事求是,區別對待,逐步提高的原則,在總結職稱外語考試工作的基礎上,結合重慶的實際,現將調整完善我市職稱外語考試有關規定通知如下:
一、考試范圍和要求
?、鍖I技術人員晉升各系列(不含藝術、工藝美術、文物博物、中醫藥等系列或專業)正高、副高、中級專業技術職務,應按全市職稱考試的要求,參加職稱外語相應級別考試,考試合格成績作為申報評聘專業技術職務的條件之一。
?、鎸I技術人員參加全國或全市“以考代評”中級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合格者,其職稱外語考試合格成績作為單位聘任專業技術職務的必備條件。
㈢專業技術人員報考職稱外語考試的級別應與其申報評聘專業技術職務的級別相對應(考試級別及適用范圍見附表),不得隨意拔高等級或降低等級報考。
?、铏n案、群眾文化、圖書資料、文學創作專業技術人員可選考相應等級外語或古漢語;中西醫結合專業技術人員可選考相應等級外語或醫古文;中醫藥專業技術人員要求考醫古文。
?、檗D評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從無外語要求的系列轉換到有外語要求的系列,須對應新系列要求參加相應級別外語考試。
?、耆f州、黔江、酉陽、秀山、彭水、石柱、城口、巫溪、巫山、奉節、云陽、開縣、武隆、豐都、忠縣等15個邊遠貧困區縣專業技術人員對應規定類別和等級參加職稱外語考試,其合格標準可在市級合格標準基礎上適當降分核定。
㈦長期在野外(基層一線)從事農業、林業、水利、采礦、測繪、勘探、鐵路施工、公路施工等專業技術工作的人員,經單位證明、市級主管部門或區縣人事(職改)部門審查同意,其職稱外語考試可按附表所列“鄉鎮基層單位人員”規定級別和等級報考。
㈧專業技術人員參加職稱外語考試,其合格成績按附表要求在評聘同一級別專業技術職務時使用有效。如所屬單位類別變更后,應按照新類別的相應級別要求重新參加考試。
二、免試條件及要求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迥行阅隄M55周歲、女性年滿50周歲申報正高級職稱及其以下者(以身份證出生年月為準,截止申報當年年底。下同)。
㈡男性年滿53周歲、女性年滿48周歲申報副高級職稱及其以下者。
?、缛维F職以來在公開刊物上發表譯文或譯著者,其中:評聘中級須1萬字、副高級須3萬字、正高級須4萬字以上者。
?、枞陜葏⒓尤珖鰢嘤杺溥x人員外語水平考試(BFT) 合格(其中BFT高級對應A級、中級對應B級、初級對應C級)。
?、槿维F職以來公派或自費出國留學、進修一年及其以上者。
?、暌讶〉么T士學位評聘中級,或已取得博士學位評聘正、副高級專業技術職務者。
?、虢M織選派援外、援藏工作的專業技術人員在外工作期間申報高中級職稱者。
㈧取得外語專業大專及其以上學歷并從事本專業工作,申報職稱有第二外語要求者。
?、砩陥蟾飨盗谐跫壜毞Q者。
㈩能力業績突出、在本行業本地區作出重要貢獻,達到本系列申報評審破格條件者(按照分級管理原則,申報高級職稱由市職稱改革辦公室確認;申報中級職稱由市級主管部門或區縣人事職改部門確認)。
?。ㄊ唬┥陥蟾备呒壜毞Q時職稱外語考試成績達到規定要求,申報正高級職稱需再次參加同一級別考試者。
三、其他
?、灞就ㄖ墒新毞Q改革辦公室負責解釋。
?、姹就ㄖ?007年5月1日起施行。過去有關規定與本通知不符的以本通知為準。
附表:
重慶市職稱外語考試等級適用范圍
級 別 |
考 試 等 級 |
|||||
A級 |
B級 |
C級 |
D級 |
E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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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 聘 職 務 |
正高級 |
市屬單位人員 |
區縣屬單位人員 |
鄉鎮基層單位人員 |
|
|
副高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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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屬單位人員 |
區縣屬單位人員 |
鄉鎮基層單位人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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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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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屬單位人員 |
區縣屬單位人員 |
鄉鎮基層單位人員 |
注:中央及其他在渝單位可參照市屬單位等級適用范圍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