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13-11-04 共1頁
各縣(市、區)職改辦,市直及在金省部屬有關部門、單位:
根據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浙人社發〔2009〕51號《關于公布2009年度全國職稱外語等級考試合格標準及有關事宜的通知》精神,2009年度全國職稱外語等級考試全國通用標準和浙江省合格標準已經審定,現將合格人員名單及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2009年度全國職稱外語等級統一考試各語種、類別、級別考試成績的全國通用標準均為60分;省定合格標準均為50分(以上各類試卷滿分均為100分)。我市具體的合格人員名單見附件。
二、考試合格人員由考試機構核發部人事考試中心印制的全國職稱外語等級考試成績通知書。達到全國通用標準的,在申報對應級別的專業技術資格時有效(限有效使用1次);達到省定合格標準的,有效期到2010年12月31日。不合格人員不發成績通知書。成績可以在金華培訓網上下載,網址: www.jhpx.com。成績通知書發放事宜見金華培訓網上通知。其中各縣(市、區)考試合格人員的通知書請到各縣(市、區)人事部門領取,市本級的通知書請到市人事培訓考試中心一樓廳領取。
三、從今年開始,對于外語成績未達到合格標準的,不再進行外語審定。其余的職稱外語要求詳見金市職改辦字〔2009〕37號文件規定。
金華市職稱改革領導小組辦公室
二〇〇九年六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