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12-07-19 共1頁
根據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2010年度全國職稱外語等級考試成績有關問題的通知》(晉人社職字[2010]65號)和山西省人事考試中心晉人考函[2010]31號文件精神,為做好2010年度職稱外語補充考試,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 考試時間:2010年7月4日9:00—11:00。
二、 考試采用全省統一命題、統一制卷、統一時間、統一合格標準的方式進行。
外語補充考試語種為英語、日語、俄語、德語、法語,設A、B、C三個級別。考試等級劃分和適用人員同全國職稱外語等級考試規定。考試試題均為客觀題,全部在答題卡上作答。
醫古文、古漢語專業設A、B、C三個級別,試題由客觀題和主觀題組成,全部在答題紙上作答。
三、 報考對象:2010年度全國職稱外語等級考試未達合格標準人員(嚴重違紀人員不得參加補考)以及我市需參加古漢語、醫古文考試的專業技術人員。參加考試合格者,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統一頒發《考試合格證書》。
四、 報名時間:2010年6月7日至6月17日。
五、 報名地點:參加外語補充考試的報考人員需持《2010年全國職稱外語等級統一考試準考證》到所屬報名點填寫《職稱外語補充考試報名表》報名。
參加醫古文、古漢語專業考試的考生到所屬報名點填寫《職稱外語補充考試報名表》,并加蓋所在單位公章,在規定時間內親自持身份證原件到指定地點辦理有關報名手續,不得代報。無主管單位(私營、個體、外資企業等)報考人員另需提供居住證明。報考信息經考生本人確認簽字后生效。
六、 培訓和準考證發放安排
6月25日前 各報名點組織發放教材。
6月26日—7月3日 在市人才大樓(開發北延長路二水廠對面)三樓會議室組織英語語種培訓。
6月28日—7月1日 各報名點組織發放準考證;考生本人到所屬報名點領取準考證。如有信息錯誤,務于7月1日前到市人事考試中心更正,逾期造成后果由考生自負。
七、考試紀律
(1)參考人員憑身份證(確無身份證者請攜帶當地公安部門出具的帶清晰頭像的標準戶籍證明)、準考證入場,二證缺一者不準入場;
(2)考試時將對參考人員及其身份證、準考證進行攝像,不配合攝像的應考人員按違紀處理;
(3)參考人員只準攜帶藍黑色跡鋼筆或圓珠筆、2B鉛筆、塑膠橡皮、塑料墊板。嚴禁將書籍和手機帶入考場,否則一經發現按違紀處理。參考人員隨身物品請自行妥善保管,丟失責任自負。
(4)參考人員考試期間不準離開考場。
二O一0年六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