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12-07-19 共1頁
關于湖北省2011年度全國職稱外語考試合格標準的通知
各市、州、直管市、神農架林區人社局(職改辦),省直各部門,大專院校,大型企事業單位:
根據人事部《關于完善職稱外語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國人部發[2007]37號)和人力資源與社會保障部辦公廳《關于2011年度全國職稱外語等級考試成績有關問題的通知》(人社廳發[2011]52號)文件精神,結合我省實際,經研究,我省2011年度全國職稱外語考試合格標準為50分,考試成績在申報晉升本級別職稱時有效。
請各地、各部門、各單位及時通知本人,按規定程序辦理成績通知書。
湖北省職稱改革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二○一一年六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