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12-07-19 共1頁
關于公布2011年度全國職稱外語等級考試我省合格標準及有關問題的通知
各設區市公務員局(人事局),平潭綜合實驗區管委會辦公室,省直有關單位:
根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辦公廳《關于2011年度全國職稱外語等級考試成績有關問題的通知》(人社廳發〔2011〕52號)精神,現將2011年度全國職稱外語等級考試我省合格標準及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全國職稱外語等級考試各語種及類別、級別的我省合格標準均為60分(試卷滿分為100分)。
二、根據上述合格標準,請將2011年度全國職稱外語等級考試我省成績合格人員名單用適當方式予以公布。
三、參加全國專業技術人員職稱外語等級統一考試的人員發放由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考試中心統一印制的考試成績通知書,成績合格人員不再核發考試合格證書。我省成績合格人員的考試成績通知書簽注“達到我省合格標準”,分別由省、設區市職改辦加蓋印章后發放。
福建省公務員局
福建省人力資源開發辦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