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關于公布我省2012年度全國職稱外語等級考試合格標準的通知
各市、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洋浦開發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省直各系列、各專業主管部門:
根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辦公廳《關于2012年度全國職稱外語等級考試成績有關問題的通知》(人社廳發〔2012〕61號)精神,結合我省實際,經研究,確定2012年度全國職稱外語等級考試各語種、類別、級別我省合格標準為
50分。
職稱外語等級考試成績符合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確定的全國通用標準的(通用標準為60分),其成績通知單上不再注明有效期。符合我省標準的有效期為6年。
二○一二年七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