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14-12-17 共1頁
各有關單位:
根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人事考試中心《關于做好2015年度全國專業技術人員職稱外語等級統一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4〕56號)、《關于做好2015年度全國專業技術人員職稱外語等級統一考試用書征訂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4〕57號)和原北京市人事局《關于貫徹人事部〈關于完善職稱外語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的通知》(京人發〔2007〕31號)精神,結合北京地區實際情況,現將2015年度全國專業技術人員職稱外語等級統一考試(以下簡稱:職稱外語考試)的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考試設置及考試級別劃分
(一)職稱外語考試設英語、日語、俄語、德語、法語和西班牙語6個語種,每個語種分為A級、B級、C級3個級別。其中英語每個級別分設綜合、理工、衛生3個專業,其他語種不分專業。
(二)專業技術人員根據申報的專業系列和職務級別,按照職稱外語考試級別劃分及適用范圍(見附件)的規定報考相應的級別。
二、考試安排和作答要求
(一)考試時間:2015年3月28日上午9:00-11:00。
(二)職稱外語考試各級別、專業的試題全部為客觀題,在答題卡上作答??忌鷳紩r,可攜帶一本正式出版的通用外語詞典(不得攜帶電子詞典以及專門為職稱外語考試編寫的詞典)、2B鉛筆、橡皮、黑色墨水筆。
三、報名相關事宜
(一)考試采用全程網上報名的方式,通過全國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報名服務平臺(網址:zg.cpta.com.cn,簡稱“網報平臺”,下同)進行。報考人員在注冊上傳照片前,必須先下載證件照片審核工具,預先使用該軟件進行照片審核處理,只有通過審核處理后新生成的報名照片才能被網報平臺識別。該軟件可通過中國人事考試網首頁(網址:www.cpta.com.cn)或網報平臺下載。
(二)報考人員須于2014年12月20日至2015年1月13日期間登錄網報平臺,按照系統要求直接辦理網上報名和網上繳費手續,網上繳費成功方為報名成功。
(三)報名期間,報考人員如需修改報考信息、重置密碼等,可在工作日內到就近區縣人事考試機構或市人事考試中心辦理。各區縣人事考試機構聯系方式請在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網址:www.bjrbj.gov.cn)人事考試頻道首頁“人事考試機構”欄目查詢。
(四)凡已成功辦理報名和繳費手續的報考人員須于2015年3月24日至3月27日登錄網報平臺打印準考證,憑此準考證和本人身份證明原件在規定時間、地點參加考試。
(五)需要發票的考生,請于考試結束后三個月內(節假日不辦公),到就近區縣人事考試機構或市人事考試中心領取。領取時須攜帶考生本人身份證原件,代領人還須攜帶代領人本人身份證原件。
四、考試用書相關事宜
(一)2015年度職稱外語考試用書及輔導用書內容均有修訂,啟用了新版防偽標識。輔導用書新增《全國職稱英語等級考試考綱解析與應試指南》一種。
(二)報考人員可登錄中國人事考試圖書網(網址http://rsks.class.com.cn),辦理考試大綱及考試用書的預定事宜。網站售書咨詢電話:400-606-6496,010-64962347。
五、其它
(一)職稱外語考試不設補報名,請報考人員務必在規定時間內完成全部報名手續。
(二)職稱外語考試將采用“大規??荚囍羞x擇題抄襲作弊的考生甄別和考場監測技術”。在考試結束后對雷同試卷進行檢測和認定,認定為雷同試卷或發現違紀違規行為的考生將依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令第12號《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進行處理。
(三)報考人員可登錄網報平臺查詢成績,成績公布后由北京市人事考試中心頒發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人事考試中心統一印制的《全國職稱外語等級考試成績通知書》。
(四)各級人事考試機構不指定任何培訓,并與任何培訓機構無合作關系。
(五)紀檢監察舉報信箱:jjjc@bjrbj.gov.cn
(六)考試咨詢電話:12333。
附件:全國專業技術人員職稱外語等級統一考試級別劃分及適用范圍
北京市人事考試中心
2014年12月13日
附件:
全國專業技術人員職稱外語等級統一考試級別劃分及適用范圍
考試級別
申報職稱
職稱系列A級B級C級
高校教師教授、副教授講師
自然科學研究與社會科學研究研究員、副研究員助理研究員社會科學研究(研究員、副研究員第二外語)
衛生技術(醫、藥、護、技)主任醫(藥、護、技)師
副主任醫(藥、護、技)師⑴主治(管)醫(藥、護、技)師
⑵在縣及縣以下所屬單位工作的人員申報正、副主任醫(藥、護、技)師在縣及縣以下所屬單位工作的人員申報主治(管)醫(藥、護、技)師
工程技術高級工程師(含教授級高級工程師)⑴工程師
?、圃诳h屬單位工作的人員申報高級工程師(含教授級高級工程師)在縣屬單位工作的人員申報工程師
農業技術農業技術推廣研究員高級農藝師農藝師
實驗技術 高級實驗師實驗師
中學教師 中學高級教師
中等專業學校教師 高級講師講師
技工學校教師 高級講師(高級實習指導教師)講師
經濟專業高級國際商務師高級經濟師
國際商務師經濟師
助理國際商務師
會計專業 高級會計師會計師
統計專業 高級統計師統計師
審計專業 高級審計師審計師
體育教練員國家級教練高級教練一級教練
播音專業播音指導主任播音員一級播音員
新聞專業高級記者(高級編輯)主任記者(主任編輯)記者(編輯)
藝術(廣播電視藝術)藝術一級藝術二級、主任舞臺技師藝術三級、舞臺技師
出版專業編審副編審編輯(一級校對)
文博專業、圖書資料專業、檔案專業研究館員副研究館員館員
公證員一級公證員二級公證員三級公證員
律師一級律師二級律師三級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