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16-03-25 共1頁
1.應考人員憑準考證和身份證(缺一不可)進入所在考場參加考試。考前20分鐘由監考人員驗證后入場,對號入座。然后將兩證放在桌面左上角,以備檢查、核對;
2.應考人員遲到30分鐘,不得進入考場;考試結束,監考人員收齊試題、答題卡和草稿紙等考試材料后,考生方可出場;
3.應考人員只準帶鋼筆、簽字筆、圓珠筆、2b鉛筆、橡皮、計算器(無聲、無編程和存儲功能)正式出版的一般通用的公共外語詞典(不得攜帶電子詞典以及專門為職稱外語考試編輯的詞典)等準許帶入的用具,除此之外,不得將任何書籍、資料、小抄及傳呼、手機等通訊工具帶入考場。開考后,不得互相借用任何物品;
4.考試鈴響后開始答題,應考人員只能在試卷規定的位置上準確填寫姓名和準考證號,不準在規定位置以外作任何標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