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16-08-17 共1頁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申報或聘任專業技術職務時可免于參加相應級別的職稱外語考試:
(一)博士后科研流動(工作)站合格出站人員、博士學位獲得者或在國外取得碩士學位的人員。
(二)外語考試期間從事援外工作或經省政府批準在國外考察訪問不能參加當年外語考試的人員。
(三)經組織選派進疆工作或參加艾滋病防治幫扶工作的人員。
(四)通過 BFT 高( A )級考試或大學英語六級考試、碩士學位獲得者或在國外取得學士學位的人員,申報副高級及以下專業技術職務。
(五)出國留學連續一年以上的人員,申報副高級及以下專業技術職務。
(六)當年年底年滿 50 周歲的人員,申報副高級及以下專業技術職務。
(七)在鄉鎮企事業單位工作的人員,申報副高級及以下專業技術職務。
(八)通過 BFT 中( I )級考試的人員,申報中級專業技術職務。
(九)在企業(不含企業中的事業單位)生產一線工作的專業技術人員,任現職以來獲得本專業科技成果符合下列條件者:
1、省轄市科學技術獎二等以上的主要完成人(限前 3 名),申報中級專業技術職務;
2、省轄市科學技術獎一等或省、部級科學技術獎三等以上,或國家發明專利一項以上的主要完成人(均限前 3 名),申報副高級專業技術職務;
3、省、部級科學技術獎二等獎一項以上,或國家發明專利兩項以上的主要完成人(均限前 3 名),申報正高級專業技術職務。
(十)其他業績特別突出,取得顯著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的人員,申報中、高級專業技術職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