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14-12-29 共1頁
區域內各醫療機構、各相關人員:
根據國家醫學考試中心《國家醫學考試中心國家中醫藥管理局中醫師資格認證中心關于2009年醫師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國醫考發[2009]11號)文件精神及北京市衛生局的統一要求,北京地區2009年度醫師資格考試報名分兩階段進行,第一階段為網上報名,自2009年2月20日起,考生可登錄國家醫學考試網(http://www.nmec.org.cn),按照《報名須知》在網上填寫個人報名信息,并打印《醫師資格考試報名暨授予醫師資格申請表》,網上報名時間截止為2009年3月22日。第二階段現場確認。現在將現場確認工作有關注意事項公布如下,請區域內各醫療機構、各相關人員遵照執行。
一、現場確認時間安排:
2009年4月1日-4月2日為一級醫院現場確認時間;
2009年4月7日-4月8日為二、三級醫院現場確認時間;
2009年4月9日、10日、13日、14日、15日為其他醫療機構現場確認時間;
現場確認時間: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00
下午13:30—16:30
現場確認地點:北京市豐臺區衛生局五層第二會議室(505房間),具體地址位于北京市豐臺區豐臺鎮西安街3號。
二、現場確認工作有關要求:
1、請考生以所在醫療機構為單位,由所在醫療機構醫師資格報名工作相關負責人攜帶材料到豐臺區衛生局進行現場確認、資格審核、交費及信息確認等工作。
2、考生未在規定時間內到現場進行資格審核、交費及信息確認者,網上報名一律視為無效。
3、考生必須完成網上報名后方可進行現場確認工作。網上報名必須上傳照片,報名結束后打印《醫師資格考試報名暨授予醫師資格申請表》,申報人人事關系在用人單位的考生,在表中“工作(試用)單位”一欄處加蓋用人單位公章;若申報人人事關系不在用人單位的考生,請在表中“工作(試用)單位”一欄,同時加蓋人事檔案所在單位人事專用章和用人單位公章。另外申報人人事關系不在用人單位的考生和符合報考條件的外地戶籍考生,請在該表中“工作(試用)單位”一欄,同時加蓋用人單位公章和人事檔案所在單位人事專用章。搜集 整理
三、2009年醫師資格考試收費標準
根據京價(收)字(2000)224號北京市物價局和北京市財政局《關于本市醫師資格考試報名費和醫師實踐技能考試費標準的函》的規定,收費標準如下:
1、臨床、公衛執業醫師:300元/人;
2、口腔執業醫師:400元/人;
3、中醫、中西醫結合執業醫師:380元/人;
4、臨床、公衛助理醫師:280元/人
5、口腔助理醫師:380元/人
6、中醫、中西醫結合助理醫師:360元/人。
四、現場確認具體需要攜帶材料如下:
1、《醫師資格考試報名暨授予醫師資格申請表》(申報人人事關系在用人單位的考生,在表中“工作單位名稱”處加蓋用人單位公章;申報人人事關系不在用人單位的考生和符合報考條件的外地戶籍考生,請在該表中“工作單位名稱”一欄,同時加蓋用人單位公章和人事檔案所在單位人事專用章)。
2、本人有效身份證明(身份證、臨時身份證、軍官證、文職干部證、士官證、護照、臺、港、澳考生來往大陸的有效證件等)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3、畢業證原件及復印件。
4、試用期考核合格證明。
5、執業助理醫師報考醫師除攜帶以上證件,還需持《執業助理醫師資格證書》、《執業助理醫師執業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到相應考點進行確認。
6、《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副本復印件一份。醫學教 育網搜集 整理
7、連續兩年考試不合格者,第三次(年)參加醫師資格考試的除需提供原試用期滿一年并考核合格的證明外,還應提交一級以上(包括一級)醫療機構培訓六個月并考核合格的證明;
8、現場確認時需交兩張小二寸藍底正面近期免冠證件照片,與考生網上報名時上傳的個人jpg格式小二寸藍底正面近期免冠照片為同一底版;
9、按照規定交納考試費。
五、聯系單位:豐臺區衛生局醫政科
聯系電話:63821573
二○○九年三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