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14-12-30 共1頁
2008年度全國衛生專業初、中級技術資格考試將于2008年5月17、18、24、25日舉行。為做好考試報名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報名條件
㈠在經國家有關部門批準的醫療衛生機構內從事醫療、預防、保健、藥學、護理、其他衛生技術專業工作的人員,并符合以下條件者,均可報名參加資格考試:
1.基本條件
⑴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憲法和法律。
⑵具備良好的醫德醫風和敬業精神。
2.報名參加中初級資格考試的人員除具備基本條件外,還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⑴參加藥(護、技)士資格考試的人員,須取得中專學歷;大專學歷的畢業生,須先參加士級資格考試。
⑵參加藥(護、技)師資格考試的人員,須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①取得相應專業中專畢業,從事藥(護、技)士工作滿五年;
②取得相應專業大專學歷,從事藥(護、技)士工作滿二年;
③取得相應專業本科學歷的人員;
④研究生結業或取得碩士學位者。
⑶參加護理專業初級(士)資格考試的人員必須具有護理(含助產)專業中專或大專學歷,考試合格后可取得護理崗位準入資格;具有護理專業本科以上學歷的人員,可免試取得護理崗位準入資格,直接參加護理專業初級(師)資格考試。
⑷參加中級資格考試的人員,必須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①取得相應專業中專學歷,從事醫(藥、護、技)師職務滿7年;
②取得相應專業大專學歷,從事醫(藥、護、技)師工作滿6年;
③取得相應專業本科學歷,從事醫(藥、護、技)師工作滿4年;
④取得相應專業碩士學位,從事醫(藥、護、技)師工作滿2年;
⑤取得相應專業博士學位;
⑸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執業醫師法》的有關規定:參加臨床醫學、中醫醫學、口腔醫學、預防醫學專業中級職務的人員,必須具備相應執業類別的執業醫師資格。
⑹因工作崗位變動,需報考現工作崗位和上一級工作崗位專業類別的人員,其從事現崗位專業工作須滿2年。
報名參加2008年度衛生專業技術資格各級別考試的人員,其學歷取得時間和從事專業工作年限均截止2007年12月31日。報名條件中有關學歷和學位的規定是指經國家教育和衛生行政部門認可的正規院校畢業學歷和學位。
㈡按照《關于做好香港、澳門居民參加內地統一舉行的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國人部發[2005]9號)和《關于向臺灣居民開放部分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國人部發[2007]78號)規定,符合報名條件的香港、澳門、臺灣居民可參加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按照就近原則在內地考區報名參加考試。
㈢按照《關于加強城市社區衛生人才隊伍建設的指導意見》(國人部發[2006]69號)有關規定和我省有關文件規定,凡到社區衛生服務機構工作滿2年的醫師、護師,經區(縣)級衛生行政部門認可后,可提前一年參加全國衛生技術中級資格的全科醫學、社區護理專業類別的考試。
㈣因工作單位變動等原因,到異地報名參加本專業剩余科目考試的人員,可到所在地考試管理機構報名考試。
㈤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請參加專業技術資格考試:
⑴醫療事故責任者未滿3年。
⑵醫療差錯責任者未滿1年。
⑶受到行政處分者在處分時期內。
⑷偽造學歷或考試期間有違紀行為未滿2年。
⑸省級衛生行政部門規定的其它情形。
二、報名程序
㈠網上申報:考生須在11月10~30日期間,登錄中國衛生人才網(http://www.21wecan.com.cn),在網上填寫個人申報資料(個人相片必須上傳,相片為藍底彩照)。網上報名申報表中考區填寫福建,考點填寫漳州。
㈡所在單位審查:自行打印填寫好的《2008年度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申報表》,提交所在單位人事部門審查并蓋章(流動人員須經檔案存放單位蓋章)。
㈢現場確認:考生攜帶報名應提交的材料(含證明材料)在指定的時間內到指定的地點進行現場確認。市直單位由單位人事部門負責確認,各縣(市、區)由衛生局職改辦確認。現場確認時間為:2007年12月3日 -12月7日
㈣報名費繳納:通過現場確認的考生按規定繳納考試報名費用(中級每人每門70元,初級每人每門50元),并妥善保管好繳費收據。
三、材料要求
㈠考生進行現場確認時,應提交以下基本材料(復印件應加蓋單位人事部門印章):
1.本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2.2008年度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申報表(加蓋所在單位人事部門印章);
3.本人近期2寸彩色(藍底)同版免冠照片2張;
4.畢業證書或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㈡已通過部分科目考試的人員,報名時須提交由衛生部人才交流服務中心統一印發的上年度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成績單及復印件,報名時須填寫原檔案號。
㈢申報護理專業中級、初級(師)的人員,還須提交護士執業證書。
㈣申報中級、初級(師)資格考試的人員,還須提交衛生專業技術初級(師)、初級(士)資格證書。因工作崗位變動,需報現工作崗位和上一級工作崗位專業類別的人員,須提交從事現階段崗位工作滿2年的證明材料。報考上一級別工作崗位專業類別的人員,應提交本專業下一級別的專業技術資格證書。
㈤申報專業的專業代碼在026至089之間(含026和089)的人員,還須提交執業醫師資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有開展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的試點單位,還須提交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合格證書。報考全科醫學中級的考生還必須提交全科醫師培訓合格證書。
㈥參加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的港、澳考生,應向當地考試報名機構提交本人身份證明,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認可的相應專業學歷或學位證書,以及在醫療機構從事相關專業工作年限的證明。
㈦提前一年參加全國衛生技術中級資格的全科醫學、社區護理專業類別的考試的人員,還應提供由所在地縣、區衛生行政部門出具的相關證明。
四、其他說明
㈠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相應專業各科目成績繼續實行兩年為一個周期的滾動管理辦法,在連續的2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同一專業4個科目的考試,方可取得該專業資格證書。對不同專業(含主亞專業)科目的考試合格成績,不得做為同一專業合并計算。
㈡自2008年度起,全科醫學、臨床醫學(專業代碼為026至084)以及中藥學初級(士)、初級(師)、中級(專業代碼分別為002、014、091)、中醫護理學初級(師)、中級(專業代碼分別為016、098)的各專業“基礎知識”、“相關專業知識”、“專業知識”和“專業實踐能力”4個科目的考試,均采用人機對話的方式進行。其他49個專業的4個科目仍采用紙筆作答方式進行考試。
㈢2008年度衛生專業初、中級技術資格考試的考試時間和考試科目如下:
1、人機對話考試時間(具體時間詳見準考證):
考試科目 | 考試日期和時間 | |
基礎知識 | 5月17、18、24、25日 | 8:30-10:00 |
相關專業知識 | 11:00-12:30 | |
專業知識 | 14:00-15:30 | |
專業實踐能力 | 16:30-18:00 |
2、紙筆考試時間:
考試科目 | 考試日期和時間 | |
基礎知識 | 5月17日 | 9:00-11:00 |
相關專業知識 | 14:00-16:00 | |
專業知識 | 5月18日 | 9:00-11:00 |
專業實踐能力 | 14:00-16:00 |
五、準考證領取
今年起準考證由考生登陸中國衛生人才網打印(打印時間2008年4月15日―5月10日)。
六、考試成績查詢辦法、成績單和資格證書領取通知將及時在福建衛生信息網(http://www.fjphb.gov.cn/)人事管理欄中公布,請各位考生注意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