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14-12-30 共1頁
贛人社字【2009】393號
各設區市人事局、勞動保障局、衛生局,省直有關單位:根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辦公廳、衛生部辦公廳《關于2010年度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人社廳發〔2009〕138號)、衛生部人才交流服務中心《衛生部人才交流服務中心關于2010年度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考務工作計劃的通知》(衛人才發〔2009〕113號)安排,為切實做好2010年度我省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現將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考試對象和范圍
(一)凡符合衛生部、原人事部印發的《臨床醫學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暫行規定》(衛人發〔2000〕462號)和《預防醫學、全科醫學、藥學、護理、其他衛生技術等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暫行規定》(衛人發〔2001〕164號)中報名條件的人員,均可報名參加相應級別和專業類別的考試。
(二)按照《關于加強城市社區衛生人才隊伍建設的指導意見》(國人部發〔2006〕69號)有關規定,凡到社區衛生服務機構工作的醫師、護師,可提前一年參加全國衛生技術中級資格的全科醫學、社區護理專業類別的考試。
(三)按照《護士條例》規定,凡符合以下條件之一,并在教學、綜合醫院完成8個月以上護理臨床實習的畢業生(包括2010年應屆畢業生),可報名參加護理初級(士)專業技術資格考試:
1、獲得省級以上教育和衛生主管部門認可的普通全日制中等學校護理、助產專業學歷;
2、獲得省級以上教育和衛生主管部門認可的普通全日制高等學校護理、助產專業專科學歷;
3、獲得國務院教育主管部門認可的普通全日制高等學校護理、助產專業本科以上學歷。
考生的報名資格由省級衛生行政部門負責審核,考試合格者由衛生部人才交流服務中心發給考試成績合格證明,作為申請醫學|教育網搜集整理護士注冊的有效證明。
二、考試方式及時間
(一)考試方式分為人機對話和筆試兩種方式。2010年度全科醫學、臨床醫學(專業代碼為027至086)以及中藥學初級(士)、初級(師)、中級(專業代碼分別為002、014、093)、中醫護理學初級(師)、中級(專業代碼分別為016、100)的65個專業“基礎知識”、“相關專業知識”、“專業知識”和“專業實踐能力”4個科目的考試,均采用人機對話的方式進行;其他51個專業的4個科目仍采用紙筆作答方式進行考試。
(二)采用人機對話方式進行考試的具體安排如下:
考試科目 | 考試日期和時間 | |
基礎知識 | 5月22、23、29、30日 | 8:30-10:00 |
相關專業知識 | 11:00-12:30 | |
專業知識 | 14:00-15:30 | |
專業實踐能力 | 16:30-18:00 |
采用紙筆作答方式進行考試的具體安排如下:
考試科目 | 考試日期和時間 | |
基礎知識 | 5月22日 | 9:00-11:00 |
相關專業知識 | 14:00-16:00 | |
專業知識 | 5月23日 | 9:00-11:00 |
專業實踐能力 | 14:00-16:00 |
具體機考專業的考試日期安排由衛生部人才交流服務中心根據報名情況另行通知。
三、報名條件
(一)報考初級專業技術資格條件:
1、醫學及相應專業中專畢業后,可申報初級(士)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申報護理初級(士)專業技術資格也可按上述條件報名。
2、醫學及相應專業中專畢業后取得初級(士)專業技術資格,受聘初級(士)滿5年,申報前三年年度考核為稱職以上,醫德醫風考評合格人員,可申報初級(師)專業技術資格考試。
3、醫學及相應專業大專畢業后在醫療衛生機構工作滿3年,連續三年年度考核為稱職以上,醫德醫風考評合格人員,可申報初級(師)專業技術資格考試。
4、醫學及相應專業本科畢業后在醫療衛生機構工作滿1年,經單位考核為稱職以上,醫醫學教.育網搜集整理德醫風考評合格人員,可申報初級(師)專業技術資格考試。
(二)報考中級專業技術資格條件:
申報前三年年度考核為稱職以上,醫德醫風考評合格,學歷和資歷具備以下條件之一。
1、取得醫學及相應專業中專學歷,從事醫(藥、護、技)師職務滿7年;
2、取得醫學及相應專業大專學歷,從事醫(藥、護、技)師工作滿6年;
3、取得醫學及相應專業本科學歷,從事醫(藥、護、技)師工作滿4年;
4、取得醫學及相應專業碩士學位,從事醫(藥、護、技)師工作滿2年;
5、取得醫學及相應專業博士學位者。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申報專業技術資格考試:
1、醫療事故責任者未滿3年。
2、醫療差錯責任者未滿1年。
3、受到行政處分者在處分時期內。
四、報名方式及時間
2010年度全國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統一采用網上報名的方式。考生可登錄中國衛生人才網(www.21wecan.com)進行報名。
網上報名時間:2009年12月15日至2010年1月10日。
現場確認時間:2009年12月17日至2010年1月12日。
五、報名程序
(一)網上報名
考生登錄中國衛生人才網進行網上報名后,打印《2010年度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報名表》(A4紙張、一式二份),交單位人事部門(或檔案所在地)審核蓋章。
(二)現場確認
在規定的時間內,考生持本人身份證、畢業證、資格證、學位證、執業資格證等原件和復印件各一份以及審核蓋章后的《2010年度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報名表》,到報名點進行現場確認。
(三)資格審查
報名點負責收集考生報名信息資料,匯總后報設區市衛生局(考點),設區市衛生局根據學歷、資歷等條件對考生的報名資格進行審查,人事職稱部門對考生資格進行審定。
(四)準考證打印
自2010年4月28日起,考生可登錄中國衛生人才網醫學`教育網搜集整理打印準考證,截止時間為5月30日。對于無條件打印準考證的考生,考點可采用批量打印準考證功能為考生打印準考證。
六、有關政策調整
(一)2010年度護理學(士,專業代碼003)各科目成績當年有效,不再進行滾動管理。自2011年起,報考該專業的考生須參加全國護士執業資格考試。
(二)自2010年度起,《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專業目錄》(見附件)增加輸血技術(初級〈師〉,專業代碼026)和輸血技術(中級,專業代碼116)專業類別。報考人員可根據本人所從事的專業工作,在《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專業目錄》中選擇報考相應專業類別。
七、其他有關問題
(一)報名參加2010年度衛生專業技術資格各級別考試(護理學初級<士>除外)的人員,其學歷取得時間和從事本專業工作年限均截止2009年12月31日。報名條件中有關專業學歷或學位的規定,是指國家教育和衛生行政部門認可的正規院校畢業學歷或學位。
(二)凡報考《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專業目錄》中專業代碼為027至091專業的人員,應具有相應專業執業醫師資格,并在報名時提交相應專業執業醫師資格證書。因工作崗位變動,需報考現崗位專業類別的人員,其從事現崗位專業工作須滿2年。
(三)除護理學(士,專業代碼003)以外的其他專業各科目成績實行兩年為一個周期的滾動管理辦法,在連續兩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同一專業4個科目的考試,可取得該專業資格證書。對不同專業(含主亞專業)之間各科目的考試合格成績,不得作為同一專業合并計算。2009年度已通過部分科目考試的人員,報考2010年度剩余科目考試時須使用原檔案號。對單科考試合格成績在有效期限內,因工作變動等原因,到異地參加本專業剩余科目考試并合格的,由該地區進行數據合成統計,并由當地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核發該專業資格證書。
(四)各地考試考務管理機構應當統一使用《全國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報名管理系統》軟件,須在2010年1月12日前,將報考人員信息(含人機對話)等情況送衛生部人才交流服務中心。
(五)報名參加護理學(士)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的考生報名資格經考點審核后,由考點匯總打印名冊(一式二份),于2010年1月19日至2月9日攜材料(復印件)報考區進行資格審查。2010年的應屆畢業生須由所在學校提供江西省教育廳驗證的本屆學生錄取名單。
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涉及考生切身利益,關系到衛生專業技術人員隊伍建設,各地人事、衛生部門要按照各自的職責分工,共同協商、積極配合,認真按照《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考務規則》(衛考辦發〔2003〕4號)和《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原人事部令第3號),加強對考試工作的組織管理,落實考試工作責任制。承擔考試報名和資格審查工作的人員必須熟悉考試政策和考試業務,保證考試報名信息處理及時準確,嚴格按照考務工作計劃安排,確保我省2010年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工作順利進行。
二○○九年十二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