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14-12-30 共1頁
根據衛生廳醫學考試中心《關于做好2010年度全國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桂職辦[2009]147號)(可在河池衛生信息網醫學考試欄目下載)文件精神,為做好我市的考試報名工作,現將考試報名工作重點注意事項列出如下:
1、認真檢查考生填寫報名資料工作單位名稱是否完整:XX縣XX醫院(診所、藥房),如不完整請工作人員須告知考生更改填寫完整工作單位,方可報名。
2、凡在我市社區衛生服務機構(含鄉鎮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站)工作的醫師、護師,可提前1年報考全科醫學、全科醫學(中醫類)、社區護理等3個專業的中級資格。
3、上傳照片要求:白底背景不允許佩戴任何首飾發夾;在民(私)營醫、藥單位工作的考生,應提供檔案托管部門的證明、從業單位的從業證明及主管該醫藥單位的部門所出具的審核證明(一式一份);審核人員必須在報名表上簽名。
4、參加2009年度考試部分科目合格的考生,應提供衛生部統一印發的2009年度考試成績單復印件(不需收原件)。
5、報考人員(護理學初級〈士〉除外),其學歷取得時間和從事本專業工作年限均截至2009年12月31日。
6、報考護理(初級士)人員為取得普通中專、大專、本科護理、助產專業學歷(其他專業或成人學歷不予報考)。
7、報考初級師人員,中專畢業的須擔任初級士職務滿5年(04年12月31日前獲取初級士資格);大專畢業的須擔任初級士職務滿2年(07年12月31日前獲取初級士資格);本科畢業的須擔任初級士職務滿1年(08年12月31日前獲取得初級士資格)。
8、報考中級人員,中專畢業的須擔任初級師職務滿7年(02年12月31日前獲取初級師資格);大專畢業的須擔任初級師職務滿6年(03年12月31日前獲取初級師資格);本科畢業的須擔任初級師職務滿4年(05年12月31前獲取初級師資格)。
9、金城江區考生到市衛生局醫學考試中心現場審核。
10、市直醫療機構審核本單位考生資料后統一拿到市衛生局醫學考試中心現場審核。
11、實習滿8個月河池市衛生學校的2010年應屆護理專業畢業生報考護理(初級士),統一至河池市衛生學校受理,其他學校考生報名時請工作人員通知考生在“工作單位”欄目填入縣名。
12、各縣(市、區)衛生局請于2010年1月5日前將本轄區考生資料拿至市衛生局醫學考試中心。
請各單位嚴格按照《桂職辦[2009]147號》文件精神與以上要求審核考生報名材料,上交考生材料時,同時將2010年考試報名費上交至市衛生局計財科,如發生審核人員明知報考人員不符合報名條件,依然上報材料,發生報名費無法退還情況,由審核人員自行負責。
聯系人:殷修宇,聯系電話:2250301.
河池市衛生局
二○○九年十二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