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14-12-30 共1頁
縣市區人事局、衛生局,市直及中央、省駐濰各部門(單位),各大企業,各高等院校:
根據山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衛生廳《關于2010年度中初級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魯人社辦〔2009〕114號)和國家有關考試考務工作的要求,現將2010年度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報名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考試時間和專業設置
(一)考試時間
2010年度全科醫學、臨床醫學(專業代碼為027至086)以及中藥學初級(士)、初級(師)、中級(專業代碼分別為002、014、093)、中醫護理學初級(師)、中級(專業代碼分別為016、100)共65個專業的“基礎知識”、“相關專業知識”、“專業知識”和“專業實踐能力”4個科目的考試,采用人機對話的方式進行;其他51個專業科目仍采用紙筆方式進行考試。其中采用人機對話方式進行考試的具體時間是:
考試科目 | 考試日期和時間 | |
基礎知識 | 5月22、23、29、30日 | 8:30-10:00 |
相關專業知識 | 11:00-12:30 | |
專業知識 | 14:00-15:30 | |
專業實踐能力 | 16:30-18:00 |
采用紙筆作答方式進行考試的具體時間是:
考試科目 | 考試日期和時間 | |
基礎知識 | 5月22日 | 9:00-11:00 |
相關專業知識 | 14:00-16:00 | |
專業知識 | 5月23日 | 9:00-11:00 |
專業實踐能力 | 14:00-16:00 |
(二)專業設置
自2010年度起,《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專業目錄》(附件1)增加輸血技術(初級〈師〉,專業代碼026)和輸血技術(中級,專業代碼116)。報名人員可根據本人所從事的專業工作,在《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專業目錄》中選擇報考相應專業類別。
(三)成績管理
2010年度護理學(士,專業代碼003)各科目成績當年有效,不再進行滾動管理。自2011年起,報考該專業的考生須參加全國護士執業資格考試。請各縣市區做好相關政策宣傳和解釋工作。
除護理學(士,專業代碼003)以外的其他專業各科目成績仍實行兩年為一個周期的滾動管理辦法,在連續兩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同一專業4個科目的考試,可取得該專業資格證書。對不同專業(含主亞專業)之間各科目的考試合格成績,不得作為同一專業合并計算。2009年度已通過部分科目考試的人員,報考2010年度剩余科目考試時須使用原檔案號。因檔案號未填寫或填寫錯誤導致2009年、2010年的考試合格成績無法合成的,由本人承擔相應責任。對單科考試合格成績在有效期限內,因工作變動等原因,到異地參加本專業剩余科目考試并合格的,由該地區進行數據合成統計,并由當地人事部門核發該專業資格證書。
二、報名條件
(一)凡符合衛生部、人事部印發的《臨床醫學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暫行規定》(衛人發〔2000〕462號)和《預防醫學、全科醫學、藥學、護理、其他衛生技術等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暫行規定》(衛人發〔2001〕164號)中報名條件的人員,均可報名參加相應級別和專業類別的考試。報名條件詳見附件2.
(二)按照《關于加強城市社區衛生人才隊伍建設的指導意見》(國人部發〔2006〕69號)和《中共山東省委山東省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加強農村衛生工作的決定》(魯發〔2003〕3號)有關規定和精神,凡到社區衛生服務機構和鄉鎮衛生院工作的醫師、護師,可提前一年參加全國衛生技術中級資格的全科醫學、社區護理專業類別的考試。
(三)按照《護士條例》規定,凡符合以下條件之一,并在教學、綜合醫院完成8個月以上護理臨床實習的畢業生(包括2010年應屆畢業生),可報名參加護理初級(士)專業技術資格考試:
1、獲得省級以上教育和衛生主管部門認可的普通全日制中等學校護理、助產專業學歷;
2、獲得省級以上教育和衛生主管部門認可的普通全日制高等學校護理、助產專科學歷;
3、獲得國務院教育主管部門認可的普通全日制高等學校護理、助產專業本科以上學歷。
考生的報名資格由省級衛生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審核,考試合格者由衛生部人才交流服務中心頒發考試成績合格證明,作為申請護士執業注冊的有效證明。
(四)報名參加2010年度衛生專業技術資格各級別考試(護理學〈士〉除外)的人員,其學歷取得日期和從事本專業工作年限均截止到2009年12月31日。報名條件中有關專業學歷或學位的規定,是指國家教育和衛生行政部門認可的正規院校畢業學歷或學位。
(五)凡報考《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專業目錄》中專業代碼為027至091專業的人員,應具有相應專業執業醫師資格,并在報名時提交相應專業執業醫師資格證書。因工作崗位變動,需報考現崗位專業類別的人員,其從事現崗位專業工作時間須滿兩年。
(六)按照《關于做好香港、澳門居民參加內地統一舉行的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國人部發〔2005〕9號)和《關于向臺灣居民開放部分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國人部發〔2007〕78號)要求,做好香港、澳門、臺灣居民參加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相關工作。
三、報名方式
2010年度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一律采用網上報名。考生可自2009年12月15日至2010年1月10日登錄中國衛生人才網(http://www.21wecan.com)進行報名。其中,報考專業代碼為001、002、004到116的考生請登錄“山東人事”入口,報考初級(士)專業代碼003“護理學”的考生請登錄“山東衛生”入口。
所有報名考生須按照網上報名流程如實填寫、提交本人報考信息并上傳照片,下載《2010年度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報名表》(附件3),經單位審核并簽字、蓋章后,按屬地原則于2010年1月5日至1月12日集中到指定確認地點繳費、辦理確認手續。市直單位(包括市經濟開發區、峽山生態經濟發展區)及上屬駐城區范圍的考生由所在單位人事(政工)科組織報名,匯總后到市直報名點(市人事考試中心)辦理確認、繳費手續。縣市區范圍的考生由所在縣市區人事局負責報名資格審查,辦理確認、繳費手續。(各報名點安排表見附件5)
各報名點請注意提醒考生正確填報專業代碼。考生在報名時,由于報錯級別、專業或填錯個人信息而產生的后果,由本人承擔。
確認和審核時應提供證件原件及有效證明材料,包括:
1、考生本人有效身份證明;
2、單位審核蓋章后的《2010年度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報名表》;
3、考生本人畢業證或學位證書;
4、報考中級資格還須提供初級資格證書或執業醫師證書。
確認完畢后,不得再更改報考級別、專業和科目。
考試報名統一使用《全國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報名信息管理系統》。
四、收費標準
根據《國家計委、財政部關于全國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收費標準的通知》(計價格〔2001〕2043號)規定,初級資格考試費收費標準為每人每科50元,中級資格考試費收費標準為每人每科70元。
五、資格審查
考生在網上下載打印《2010年度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報名表》,經所在單位人事部門初審合格蓋章后,攜帶全部材料到市直或縣市區報名點進行資格審查、確認繳費。各報名點務必于2010年1月15日前將考生全部材料及費用上繳市考試中心,以確保衛生考試報名工作順利進行。
各縣市區人事、衛生部門要切實加強領導,密切配合,精心組織。要嚴格報名條件,認真審核報考資格和有關證件、嚴格履行簽字蓋章手續。對提供假學歷、假證明、假材料進行報名的,一經查實,要嚴肅處理。要采取各種措施,利用各種新聞媒體進行廣泛宣傳,將確認地點的設立情況、報名時間和要求等及時通知廣大考生。在規定時間內完成報名工作。
附件:
附1: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專業目錄
附2: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報名條件
附3:2010年度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報名表
附4:2010年度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工作計劃安排表
附5.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報名點安排表
附件1-5下載>>
濰坊市人事局
濰坊市衛生局
二○○九年十二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