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14-12-30 共1頁
各縣(市、區)人事局、衛生局,市直各部門(單位),各大企業,各高等院校:
根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辦公廳、衛生部辦公廳《關于2010年度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人社廳發〔2009〕138號)、衛生部人才交流服務中心《關于2010年度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考務工作計劃的通知》(衛人才發〔2009〕113號)及國家有關考試考務工作的要求,現將2010年度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考務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考試時間和專業設置
(一)考試時間
2010年度全科醫學、臨床醫學(專業代碼為027至086)以及中藥學初級(士)、初級(師)、中級(專業代碼分別為002、014、093)、中醫護理學初級(師)、中級(專業代碼分別為016、100)共65個專業的 “基礎知識”、“相關專業知識”、 “專業知識”和“專業實踐能力”4個科目的考試,采用人機對話的方式進行;其他51個專業科目仍采用紙筆方式進行考試。其中采用人機對話方式進行考試的具體時間是:
考試科目 | 考試日期和時間 | |
基礎知識 | 5月22、23、29、30日 | 8:30-10:00 |
相關專業知識 | 11:00-12:30 | |
專業知識 | 14:00-15:30 | |
專業實踐能力 | 16:30-18:00 |
采用紙筆作答方式進行考試的具體時間是:
考試科目 | 考試日期和時間 | |
基礎知識 | 5月22日 | 9:00-11:00 |
相關專業知識 | 14:00-16:00 | |
專業知識 | 5月23日 | 9:00-11:00 |
專業實踐能力 | 14:00-16:00 |
(二)專業設置
自2010年度起,《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專業目錄》(附件1)增加輸血技術(初級〈師〉,專業代碼026)和輸血技術(中級,專業代碼116)。報名人員可根據本人所從事的專業工作,在《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專業目錄》中選擇報考相應專業類別。
(三)成績管理
2010年度護理學(士,專業代碼003)各科目成績當年有效,不再進行滾動管理。自2011年起,報考該專業的考生須參加全國護士執業資格考試。
除護理學(士,專業代碼003)以外的其他專業各科目成績仍實行兩年為一個周期的滾動管理辦法,在連續兩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同一專業4個科目的考試,可取得該專業資格證書。對不同專業(含主亞專業)之間各科目的考試合格成績,不得作為同一專業合并計算。2009年度已通過部分科目考試的人員,報考2010年度剩余科目考試時須使用原檔案號。因檔案號未填寫或填寫錯誤導致2009年、2010年的考試合格成績無法合成的,由本人承擔相應責任。對單科考試合格成績在有效期限內,因工作變動等原因,到異地參加本專業剩余科目考試并合格的,由該地區進行數據合成統計,并由當地人事部門核發該專業資格證書。
二、報名條件(見附件2)
三、報名方式
2010年度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一律采用網上報名。考生可自2009年12月15日至2010年1月10日登錄中國衛生人才網( http://www.21wecan.com)進行報名。其中,報考專業代碼為001、002、004到116的考生請登錄“山東人事”入口,報考初級(士)專業代碼003“護理學”的考生請登錄“山東衛生”入口。
所有報名考生須按照網上報名流程如實填寫、提交本人報考信息并上傳照片,下載《2010年度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報名表》(附件3),經單位審核并簽字、蓋章后,按屬地原則集中到市人事考試中心指定確認地點繳費、辦理確認手續。確認時間截止到2010年1月12日。考生報名時請一定正確填報專業代碼。由于報錯級別、專業或填錯個人信息而產生的后果,由本人承擔。
確認和審核時應提供證件原件及有效證明材料,包括:
1、考生本人有效身份證明;
2、單位審核蓋章后的《2010年度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報名表》;
3、考生本人畢業證或學位證書;
4、報考中級資格還須提供初級資格證書或執業醫師證書。
確認完畢后,不得再更改報考級別、專業和科目。
考試報名統一使用《全國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報名信息管理系統》。
四、收費標準
根據《國家計委、財政部關于全國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收費標準的通知》(計價格〔2001〕2043號)規定,初級資格考試費收費標準為每人每科50元,中級資格考試費收費標準為每人每科70元。繳費辦法按魯人發〔2003〕25號文件規定執行。
五、資格審查
考生在網上下載打印《2010年度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報名表》,到所在單位人事科審核蓋章,由市衛生部門進行報考資格初審后,攜帶全部材料到市人事部門指定報名點進行確認、繳費。
確認、繳費地點:聊城市人才大廈二樓大廳
確認、繳費時間安排:
1月4日-5日 市直、東昌府區
1月6日 高唐、茌平
1月7日 臨清、冠縣
1月8日 莘縣、陽谷
1月11日 東阿、開發區
1月12日 凡未確認考生統一補審、繳費
二○○九年十二月二十二日
附件:
附1: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專業目錄
附2: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報名條件
附3:2010年度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報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