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14-12-30 共1頁
根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衛生部《關于2010年度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人社廳發〔2009〕138號)和《衛生部人才交流服務中心關于2010年度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考務工作計劃的通知》(衛人才發〔2009〕第103號)的文件精神,2010年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將于2010年5月22、23、29、30日舉行。現將本考點報名工作計劃安排如下:
一、考試日期和時間
1.全科醫學、臨床醫學(專業代碼為027至086)以及中藥學初級(士)、初級(師)、中級(專業代碼分別為002、014、093)、中醫護理學初級(師)、中級(專業代碼分別為016、100)共65個專業4個科目的考試均采用人機對話方式進行。考試時間安排如下:
考試科目 | 考試日期和時間 | |
基礎知識 | 5月22-23、29-30日 | 8:30-10:00 |
相關專業知識 | 11:00-12:30 | |
專業知識 | 14:00-15:30 | |
專業實踐能力 | 16:30-18:00 |
機考各專業考試時間的具體安排由衛生部人才交流服務中心根據報名情況另行通知。
2.其他51個專業仍采用紙筆作答方式進行考試,時間安排如下:
考試科目 | 考試日期和時間 | |
專業知識 | 5月22日 | 9:00-11:00 |
專業實踐能力 | 14:00-16:00 | |
專業知識 | 5月23日 | 9:00-11:00 |
專業實踐能力 | 14:00-16:00 |
二、報考條件
凡符合《臨床醫學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暫行規定》(衛人發[2000]462號)及《預防醫學、全科醫學、藥學、護理、其他衛生技術等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暫行規定》(衛人發[2001]164號)中報名條件的人員,均可報名參加相應級別的考試。
(一)基本條件:
1.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憲法和法律;
2.具備良好的醫德醫風和敬業精神。
(二)報考藥學、護理、其他衛生技術等專業初級資格者,除應具備上述基本條件外,還必須具備相應的學歷資歷。
報考藥(護、技)士者,需具備相應專業中專以上學歷。
報考藥(護、技)師者,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中專畢業,擔任藥(護、技)士工作滿5年;
2.大專畢業,見習期滿1年后,從事專業技術工作滿2年;
3.符合報名條件的應屆本科以上畢業生。
臨床醫學、預防醫學、全科醫學的初級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已與執業醫師資格考試并軌,不屬本次考試范疇。
(三)報考衛生專業中級資格的人員,除具備(一)所規定的條件外,還必須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取得相應專業中專學歷,受聘擔任醫(藥、護、技)師職務滿7年;
2.取得相應專業大專學歷,從事醫(藥、護、技)師工作滿6年;
3.取得相應專業本科學歷,從事醫(藥、護、技)師工作滿4年;
4.取得相應專業碩士學位,從事醫(藥、護、技)師工作滿2年;
5.取得相應專業博士學位。
報名參加2010年度衛生專業技術資格各級別考試(護理學初級<士>除外)的人員,其學歷取得時間和從事本專業工作年限均截止2009年12月31日。報名條件中有關專業學歷或學位的規定,是指國家教育和衛生行政部門認可的正規院校畢業的學歷或學位。
(四)護理學(士)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的報名資格
1.按照《護士條例》規定,凡符合以下條件之一,并在教學、綜合醫院完成8個月以上護理臨床實習的畢業生(包括2010年應屆畢業生),可報名參加護理初級(士)專業技術資格考試:
(1)獲得省級以上教育和衛生主管部門認可的普通全日制中等學校護理、助產專業學歷;
(2)獲得省級以上教育和衛生主管部門認可的普通全日制高等學校護理、助產專科學歷;
(3)獲得國務院教育主管部門認可的普通全日制高等學校護理、助產專業本科以上學歷。
2.護理學(士)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考生的報名資格由省級衛生行政部門負責審核,考試合格者由衛生部人才交流服務中心發給考試成績合格證明,作為申請護士執業注冊的有效證明。
(五)各級別技術資格報考條件及相關要求見附件1.
三、本年度考試的一些變化
1.根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衛生部人社廳發〔2009〕138號文的規定,2010年度護理學(士,專業代碼003)各科目成績當年有效,不再進行滾動管理(即2010年護士資格考試成績不再滾動到2011年)。自2011年起,報考該專業的考生須參加全國護士執業資格考試。
2.根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衛生部人社廳發〔2009〕138號文的規定,自2010年度起,《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專業目錄》增加輸血技術(初級<師>,專業代碼026)和輸血技術(中級,專業代碼116)專業類別。報名人員可根據本人所從事的專業工作,在《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專業目錄》中選擇報考相應專業類別。
3.根據省人事廳粵人發〔2008〕148號文的規定,粵人發〔2007〕196號、364號文暫停執行。從中央部委、外省(市)和軍隊,通過組織調動、轉業安置或個人自主來粵工作的專業技術人員,其在省外(軍隊)通過人事部門授權的評委會評審(或國家規定的考試)獲得的專業技術資格,可作為報名考試的有效依據。但要求報名時同時提交資格證及評審表復印件(須單位審核蓋章)。
四、報名工作程序和計劃安排
(一)考生網上預報名
工作期限:2009年12月15~2010年1月10日
考生登錄中國衛生人才網(http://www.21wecan.com),根據報名須知在網上填寫個人報名信息,并打印《2010年度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報名表》,然后按有關要求攜帶相關的證件、材料在規定的期限內到相應報名點辦理報名確認手續。
網上報名有關注意事項請參照網上報名須知和附件2.
(二)報名點現場確認的相關手續和程序
1.辦理確認手續的報名點及其受理對象、工作期限
(1)廣州市衛生局直屬各醫院、廣州醫學院附屬醫院、南方醫院各報名點:受理本單位考生的報名確認。工作期限:2009年12月21日~2010年1月8日(節假日休息);
(2)各區(縣級市)衛生局報名點(設在各區、縣級市衛生局人事科):原則上受理本區(縣級市)衛生局直屬單位考生集體報名確認手續,工作期限:2009年12月21日~2010年1月8日(節假日休息);其中花都、番禺、增城、從化、蘿崗、南沙6個報名點另需負責安排本區轄內社會醫療機構考生的報名確認工作,確認截止日期延長至2010年1月12日;
(3)南方人才市場報名點(地址:廣州市天河路104號華普大廈西座8樓人事代理部,咨詢電話:85239422,85592561):受理對象為荔灣、越秀、海珠、天河、白云、黃埔6個區轄內社會醫療機構(醫療機構許可證須在上述各區衛生局或廣州市衛生局注冊)或非上述各區衛生局直屬單位的醫療機構考生,集體報名或考生個人報名均可,工作期限:2009年12月21日~2010年1月12日(周日及節假日休息);集體報名且人數較多的單位可提前預約、聯系,該報名點可上門辦理業務。
(4)報考護理學(士)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的考生:有工作單位的可在單位報名;無工作單位但人事檔案在廣州的,可由檔案存放單位代辦確認手續,或到南方人才報名點辦理(報名表須提交檔案存放單位審查并加蓋公章);無工作單位,且人事檔案不在廣州的,請回人事檔案所在地辦理報名確認手續;2010年應屆畢業生報考護理學(士)的,須統一在學校辦理報名手續。
2.現場確認所須攜帶的材料
(1)護理學(士)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報名現場確認時所需攜帶材料:①網上錄入信息后打印的《考試報名表》(須加具工作單位或檔案存放單位審查意見);②本人的有效身份證件及復印件;③本人畢業證、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④在教學或綜合醫院完成8個月以上護理臨床實習的證明或相關佐證材料(暫不強制提供);⑤相片頁(見附件3),粘貼有近期大一寸彩色免冠白底相片兩張(與網上報名所用電子相片同底)。所有復印件材料須經單位加具“此件與原件相符”字樣并蓋審核公章。
(2)其它專業的考生在現場確認時所需攜帶的材料:請參照附件4.
3.報名點受理、審核,考生簽名確認
工作人員在接到考生報考材料后,應即時審核考生有關證件原件,審核完畢后將原件退回給考生本人,留下復印件(須蓋審核章);初步審核考生報考資格,資格不符者不予受理,對于初步審核通過的考生,在確認考生報名信息后,報名點必須打印考生報名信息確認單,并由考生本人確認簽名,將確認單附在考生報考材料后面一起裝訂。
4.交費、報名結束
考生核對報考信息無誤,交費后報名結束。考務費:初級資格(包括士、師級)按每科目50元收取,中級資格按每科目70元收取。
5.報名確認工作其它注意事項
(1)在考點規定的工作時限內,各報名點可根據自己實際情況對工作時間作適當調整,制訂本報名點工作計劃。請考生留意所在報名點的公告,及時完成現場確認工作,逾期未辦理現場確認手續的考生,其網上的預報名無效。
(2)報考護理學(士)的2010年應屆畢業生,請按照學校的有關要求,統一辦理報名手續。
(3)對報名點的確認工作有意見和建議的,可撥打考點監督電話:81084245,或將意見發至郵箱gzexam@foxmail.com.
(三)報名點審核、上報材料的時間及要求
各報名點在現場確認工作結束后,應再組織人事干部對報考材料進行審核;審核不通過的,應立即通知考生并退回有關材料,刪除其網上報名數據。審核合格材料的上報時間:花都、番禺、增城、從化、蘿崗、南沙和南方人才市場等7個報名點為2010年1月19日前;其余各報名點:2010年1月15日前。考生所有報考材料應一次性提交,材料不完整的考生將被視為不符合報考資格。
材料整理要求:①每份材料均要求有審核意見和審核人簽名;②在所有考生申報表的左上角,蓋上本報名點代碼和名稱的印章,便于查找分類;③交材料時應將護士資格考試和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的材料分開,其中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的材料要按級別分開(各疊材料按順序由小到大編號),護士材料請按照確認的順序進行排序(即導出excle表格的順序),2010年應屆畢業生報考護士執業資格的材料也要求另再單列;④對于有疑問的材料應該單列出來,并做好明確標記。
五、考生現場確認之后的工作
1.考生可登錄報名系統查詢本人資料的審核狀態,如有疑問,請及時與報名點聯系。
2.通過報名資格審核的考生,可于2010年4月28日至5月30日登錄中國衛生人才網打印準考證,并按期參加考試。
3.考后2個月內將公布考試成績,考生屆時可登錄中國衛生人才網查詢。
4.考生成績單及資格證由各報名點負責分發到所受理報名的單位或考生個人。
六、其它事項
1.考試指導用書的購買問題:考點不辦理統一訂書手續。如需要集體訂書的報名點或單位可直接與有關圖書公司聯系。為方便考生,現場確認期間,將有書商在南方人才市場報名點設點現場售(訂)書。
2.有關本次考試的最新工作動態,請廣州考生密切留意廣州市衛生局網站上的最新公告,或咨詢QQ:654660268(廣州衛生考試),E-mail:654660268@qq.com,上述咨詢僅向廣州考點考生開放,其他考點考生請咨詢報名所在地的考點或報名點。
附件:1.2010年度衛生資格考試報考條件及相關要求
2.2010年衛生資格考試網上報名注意事項
3.2010年衛生資格考試相片頁
4.2010年衛生技術資格考試報名所須提供材料
廣州衛生資格考試中心
二○○九年十二月十三日
附件:附1-4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