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14-12-30 共1頁
嘉衛發〔2009〕229號
各有關單位:
根據甘肅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甘肅省衛生廳《轉發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辦公廳衛生部辦公廳關于2010年度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甘人職〔2009〕87號)的安排,2010年度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定于2010年5月22、23、29、30日舉行。為做好2010年度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報名工作,現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凡符合衛生部、原人事部印發的《臨床醫學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暫行規定》(衛人發[2000]462號)和《預防醫學、全科醫學、藥學、護理、其他衛生技術等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暫行規定》(衛人發[2001]164號)報名條件的人員,均可報名參加相應級別和專業類別的考試。
二、按照《關于加強城市社區衛生人才隊伍建設的指導意見》(國人部發[2006]69號)有關規定,凡到社區衛生服務機構工作的醫師、護師,可提前一年參加全國衛生技術中級資格的全科醫學、社區護理專業類別的考試。
三、按照《護士條例》,凡符合以下條件之一,并在教學、綜合醫院完成8個月以上護理臨床實習的畢業生(包括2010年應屆畢業生),可報名參加護理初級(士)專業技術資格考試:
(一)獲得省級以上教育和衛生主管部門認可的普通全日制中等職業學校護理、助產專業學歷;
(二)獲得省級以上教育和衛生主管部門認可的普通全日制高等學校護理、助產專業專科學歷;
(三)獲得國務院教育主管部門認可的普通全日制高等學校護理、助產專業本科以上學歷。
考生的報名資格由省級衛生行政部門負責審核,考試合格者由衛生部人才交流服務中心發給考試成績合格證明,作為申請護士執業注冊的有效證明。
四、2010年度護理學(士,專業代碼003)各科目成績當年有效,不再進行滾動管理。自2011年起,報考該專業的考生須參加全國護士執業資格考試。
五、報名參加2010年度衛生專業技術資格各級別考試(護理學初級(士)除外)的人員,其學歷取得時間和從事本專業工作年限均截止2009年12月31日。報名條件中有關專業學歷或學位的規定,是指國家教育和衛生行政部門認可的正規院校畢業學歷或學位。醫學教 育網搜集整理
六、從2010年度起,《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專業目錄》(見附件)增加輸血技術(初級<師>,專業代碼026)和輸血技術(中級,專業代碼116)專業類別。報名人員可根據本人所從事的專業工作,在《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專業目錄》中選擇報考相應專業類別。
七、凡報考《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專業目錄》中專業代碼為027至091專業的人員,應具有相應專業執業醫師資格,并在報名時提交相應專業執業醫師資格證書。因工作崗位變動,需報考現崗位專業類別的人員,其從事現崗位專業工作時間須滿2年。
八、全科醫學、臨床醫學(專業代碼為027至086)以及中藥學初級(士)、初級(師)、中級(專業代碼分別為002、014、093)、中醫護理學初級(師)、中級(專業代碼分別為016、100)的65個專業“基礎知識”、“相關專業知識”、“專業知識”和“專業實踐能力”4個科目的考試,均采用人機對話的方式進行。其他51個專業的4個科目仍采用紙筆作答方式進行考試。
九、除護理學(士,專業代碼003)以外的其他專業各科目成績實行兩年為一個周期的滾動管理辦法。在連續兩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同一專業4個科目的考試,可取得該專業資格證書。對不同專業(含主亞專業)之間各科目的考試合格成績,不得作為同一專業合并計算。已參加衛生專業技術資格部分專業考試的人員,在規定的時限內報名參加剩余科目考試時須使用原檔案號。對單科考試合格成績在有效期限內,因工作變動等原因,到異地參加本專業剩余科目考試并合格的,由該地區進行數據合成統計,并由當地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核發該專業資格證書。
十、采用人機對話方式進行考試的時間安排如下:
考試科目 | 考試日期和時間 | |
基礎知識 | 5月22、23、29、30日 | 8:30-10:00 |
相關專業知識 | 11:00-12:30 | |
專業知識 | 14:00-15:30 | |
專業實踐能力 | 16:30-18:00 |
考試科目 | 考試日期和時間 | |
基礎知識 | 5月22日 | 9:00-11:00 |
相關專業知識 | 14:00-16:00 | |
專業知識 | 5月23日 | 9:00-11:00 |
專業實踐能力 | 14:00-16:00 |
具體機考專業的考試日期安排由衛生部人才交流服務中心根據報名情況另行通知。
十一、報名時間及辦法
(一)報名時間:2009年12月15日-2010年1月10日
(二)報名方式:全部采用網上報名。自2009年12月15日起各地考生可登錄中國衛生人才網(http://www.21wecan.com.cn),根據報名須知,在網上填寫個人報名信息,并打印《2010年度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報名表》(以下簡稱《報名表》),網上報名截止時間為2010年1月10日。
(三)2009年12月17日至2010年1月8日,報考人員進行報名現場確認時,需由本人持《報名表》及相關的證件、材料原件及復印件(全部用A4紙張),到市衛生局黨委辦公室進行網上報名確認,報名確認完畢后不允許再更改報考專業、科目。
十二、準考證發放工作。2010年度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準考證采用網上打印方式發放,自2010年4月28日起,考生可登錄中國衛生人才網(http://www.21wecan.com.cn)自行打印準考證,打印截止時間為5月30日。醫 學教 育網搜集整理
十三、全國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收費嚴格按照國家計委、財政部《關于全國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收費標準的通知》(計價格[2001]2043號)文件執行。初級資格考試收費標準為每人每科50元,中級資格考試收費標準為每人每科70元。
附件: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專業目錄
二????九年十二月十四日
附件:
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專業目錄
一、初級(士)考試專業
專業代碼 | 專 業 名 稱 |
001 | 藥學 |
002 | 中藥學 |
003 | 護理學 |
004 | 口腔醫學技術 |
005 | 放射醫學技術 |
006 | 臨床醫學檢驗技術 |
007 | 病理學技術 |
008 | 康復醫學治療技術 |
009 | 營養 |
010 | 理化檢驗技術 |
011 | 微生物檢驗技術 |
012 | 病案信息技術 |
二、初級(師)考試專業
專業代碼 | 專 業 名 稱 |
013 | 藥學 |
014 | 中藥學 |
015 | 護理學 |
016 | 中醫護理學 |
017 | 口腔醫學技術 |
018 | 放射醫學技術 |
019 | 臨床醫學檢驗技術 |
020 | 病理學技術 |
021 | 康復醫學治療技術 |
022 | 營養 |
023 | 理化檢驗技術 |
024 | 微生物檢驗技術 |
025 | 病案信息技術 |
026 | 輸血技術 |
三、中級考試專業
專業代碼 | 專 業 名 稱 |
027 | 全科醫學 |
028 | 全科醫學(中醫類) |
029 | 內科學 |
030 | 心血管內科學 |
031 | 呼吸內科學 |
032 | 消化內科學 |
033 | 腎內科學 |
034 | 神經內科學 |
035 | 內分泌學 |
036 | 血液病學 |
037 | 結核病學 |
038 | 傳染病學 |
039 | 風濕與臨床免疫學 |
040 | 職業病學 |
041 | 中醫內科學 |
042 | 中西醫結合內科學 |
043 | 普通外科學 |
044 | 骨外科學 |
045 | 胸心外科學 |
046 | 神經外科學 |
047 | 泌尿外科學 |
048 | 小兒外科學 |
049 | 燒傷外科學 |
050 | 整形外科學 |
051 | 中醫外科學 |
052 | 中西醫結合外科學 |
053 | 中醫肛腸科學 |
054 | 中醫骨傷學 |
055 | 中西醫結合骨傷科學 |
056 | 婦產科學 |
057 | 中醫婦科學 |
058 | 兒科學 |
059 | 中醫兒科學 |
060 | 眼科學 |
061 | 中醫眼科學 |
062 | 耳鼻咽喉科學 |
063 | 中醫耳鼻喉科學 |
064 | 皮膚與性病學 |
065 | 中醫皮膚與性病學 |
066 | 精神病學 |
067 | 腫瘤內科學 |
068 | 腫瘤外科學 |
069 | 腫瘤放射治療學 |
070 | 放射醫學 |
071 | 核醫學 |
072 | 超聲波醫學 |
073 | 麻醉學 |
074 | 康復醫學 |
075 | 推拿(按摩)學 |
076 | 中醫針灸學 |
077 | 病理學 |
078 | 臨床醫學檢驗學 |
079 | 口腔醫學 |
080 | 口腔內科學 |
081 | 口腔頜面外科學 |
082 | 口腔修復學 |
083 | 口腔正畸學 |
084 | 疼痛學 |
085 | 重癥醫學 |
086 | 計劃生育 |
087 | 疾病控制 |
088 | 公共衛生 |
089 | 職業衛生 |
090 | 婦幼保健 |
091 | 健康教育 |
092 | 藥學 |
093 | 中藥學 |
094 | 護理學 |
095 | 內科護理 |
096 | 外科護理 |
097 | 婦產科護理 |
098 | 兒科護理 |
099 | 社區護理 |
100 | 中醫護理 |
101 | 口腔醫學技術 |
102 | 放射醫學技術 |
103 | 核醫學技術 |
104 | 超聲波醫學技術 |
105 | 臨床醫學檢驗技術 |
106 | 病理學技術 |
107 | 康復醫學治療技術 |
108 | 營養 |
109 | 理化檢驗技術 |
110 | 微生物檢驗技術 |
111 | 消毒技術 |
112 | 心理治療 |
113 | 心電學技術 |
114 | 腫瘤放射治療技術 |
115 | 病案信息技術 |
116 | 輸血技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