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14-12-30 共1頁
各市、縣(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衛生局、計生委(局),區直有關部門,中央駐寧有關單位人事(干部)處:
根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辦公廳《關于2010年度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工作計劃及有關問題的通知》(人社廳發〔2009〕117號),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辦公廳、衛生部辦公廳《關于2010年度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人社廳發〔2009〕138號)精神,現將我區2010年度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報名條件
(一)凡符合衛生部、原人事部印發的《臨床醫學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暫行規定》(衛人發〔2000〕462號)和《預防醫學、全科醫學、藥學、護理、其他衛生技術等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暫行規定》(衛人發〔2001〕164號)報名條件的人員,均可報名參加相應級別和專業類別的考試。
(二)報名參加2010年度衛生專業各類別考試(護理學初級(士)除外)的人員,其學歷取得時間和從事本專業工作年限均截止到2009年12月31日。報名條件中有關專業或學位的規定,是指國家教育和衛生行政部門認可的正規院校畢業學歷或學位。
(三)凡報考《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專業目錄》中專業代碼為027至091專業的人員,應具有相應執業類別的醫師執業資格,并在報名時提交相應專業執業醫師資格證書。因工作崗位變動,需報考現崗位專業類別的人員,其從事現崗位專業工作時間須滿2年。
(四)除護理學(士,專業代碼003)以外的其他專業各科目成績繼續實行兩年為一個周期的滾動管理辦法,在連續的2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同一專業4個科目的考試(含自治區合格標準),醫`學教育網搜集整理方可取得該專業資格證書。對不同專業(含主亞專業)科目的考試合格成績,不得作為同一專業合并計算。已參加過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的人員,再次報名時須使用原檔案號。對單科考試合格成績在有效期限內,因工作變動等原因,到異地參加本專業剩余科目考試并合格的,由該地區進行數據合成統計,并由當地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核發該專業資格證書。
(五)按照《護士條例》,凡符合以下條件之一,并在教學、綜合醫院完成8個月以上護理臨床實習的畢業生(包括2010年應屆畢業生),可報名參加護理初級(士)專業技術資格考試:
1.獲得省級以上教育和衛生主管部門認可的普通全日制中等學校護理、助產專業學歷;
2.獲得省級以上教育和衛生主管部門認可的普通全日制高等學校護理、助產專業專科學歷;
3.獲得國務院教育主管部門認可的普通全日制高等學校護理、助產專業本科以上學歷。
考試合格者由衛生部人才交流服務中心發給考試成績合格證明,作為申請護士執業注冊的有效證明。
(六)2010年度護理學(士,專業代碼003)各科目成績當年有效,不再進行滾動管理。自2011年起,報考該專業的考生須參加全國護士執業資格考試。請各部門、各單位做好相關政策宣傳和解釋工作。
(七)具有護理、助產專業中專和大專學歷的人員,醫`學教育網搜集整理參加全部4個科目考試合格者,可取得護理初級(士)專業技術資格證書。具有護理、助產專業本科以上學歷者,取得考試成績合格證明,并達到《衛生技術人員職務試行條例》規定的護師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年限的,可直接聘任護師專業技術職務。
(八)按照《關于加強城市社區衛生人才隊伍建設的指導意見》(國人部發〔2006〕69號)有關規定,凡到社區衛生服務機構工作的醫師、護師,可提前一年參加全國衛生技術中級資格的全科醫學、社區護理專業類別的考試。
(九)自2010年度起,《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專業目錄》(附件1)增加輸血技術初級(師)(專業代碼026)和輸血技術中級(專業代碼116)專業類別。報名人員可根據本人所從事的專業工作,在《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專業目錄》中選擇報考相應專業類別進行網上報名。對未列入考試目錄專業的人員,仍按照原自治區衛生系列統一評審條件解決其初、中級專業技術資格,具體申報辦法參照衛生系列高級專業技術資格的申報程序報送自治區衛生廳,由自治區統一組織評審。
(十)參加護理專業初級(士)考試達到自治區合格標準的人員,其取得的自治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核發的護理學初級(士)專業技術資格證書只能作為晉升上一級專業技術職務(資格)的條件,不能作為取得護士執業證書、進行護士執業注冊的依據。
(十一)為貫徹自治區黨委、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加強農村衛生工作的意見》精神,進一步落實城市醫生支援農村和社區工作,城市二級以上公立醫院中,凡被選派到基層縣鄉醫療衛生機構參加支援工作的人員,醫`學教育網搜集整理要按照規定的服務時間和工作要求完成支援任務。對已被選派而本人未按單位和主管部門要求參加或完成支援工作的,不允許參加中級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用人單位要嚴格審核已參加支援任務的人員報考資格,要求其填寫《城市衛生技術人員支援農村和社區工作鑒定表》(見附件4),送交各報名點,作為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的報名條件之一。
二、考試方法
2010年度全科醫學、臨床醫學(專業代碼為027至086)以及中藥學初級(士)、初級(師)、中級(專業代碼分別為002、014、093),中醫護理學初級(師)、中級(專業代碼分別為016、100)共65個專業“基礎知識”、“相關專業知?quot;、”專業知識“和”專業實踐能力“4個科目的考試,均采用人機對話的方式進行。其他51個專業的4個科目仍采用紙筆作答的方式進行考試。
采用紙筆作答方式考試時間安排如下:
考試科目 | 考試日期和時間 | |
基礎知識 | 5月22日 | 9:00-11:00 |
相關專業知識 | 14:00-16:00 | |
專業知識 | 5月23日 | 9:00-11:00 |
專業實踐能力 | 14:00-16:00 |
采用人機對話方式考試時間安排如下:
考試科目 | 考試日期和時間 | |
基礎知識 | 5月22、23、29、30日 | 8:30-10:00 |
相關專業知識 | 11:00-12:30 | |
專業知識 | 14:00-15:30 | |
專業實踐能力 | 16:30-18:00 |
各專業和科目具體上機考試時間詳見準考證。
三、報名辦法
2010年度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實行網上報名,報考人員須經過“網上報名”和“現場確認”兩個步驟完成報名手續。
(一)網上報名
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網上報名時間為:2009年12月15日至2010年1月10日。在上述報名時間內,考生可登陸中國衛生人才網進行網上報名,系統24小時不間斷接受考生預報名,考生網上報名時須上傳本人電子照片。
(二)現場確認
1.現場資格審核確認時間:2009年12月21日至2010年1月12日(周六、周日不進行確認工作)。
2.網上報名后,各單位(考生)持規定的“報考材料”(含報名表一份,本人正式有效身份證、學歷證、執業醫師資格證書、現任專業技術職務(資格)證書等原件和本人近3月內同底免冠1寸照片2張(照片背面寫清姓名)到所選擇的考點進行報名資格確認、繳費,醫`學教育網搜集整理具體確認方法見《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網上報名方法和確認程序》(附件2)。
3.網上報名選擇區直考點的考生,由單位統一組織到自治區醫藥衛生學會管理辦公室(地址:銀川市興慶區北京東路340號二樓)進行資格確認,審核合格者到銀川市人事考試培訓中心報名繳費、交表。
4.各考點具體確認地點為:
(1)銀川市考點:銀川市人事考試培訓中心(銀川市中山北街5號),聯系電話:0951-6021173、6041173.
(2)石嘴山市考點:石嘴山市人事考試培訓中心(大武口區黃河南路248號),聯系電話:0952-2012599.
(3)吳忠市考點:吳忠市人事考試中心(吳忠市裕民西街177號國資大廈6樓),聯系電話:0953-2018071、2018072.
(4)固原市考點:固原市人事考試中心(固原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南側培訓樓三樓(北環西路)),聯系電話:0954-2662806、2662805.
(5)中衛市考點:中衛市人才交流服務中心(中衛市城區文萃南路東),聯系電話:0955-7063920.
四、要求
(一)考試收費按照《國家計委、財政部關于全國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收費標準的通知》(計價格〔2001〕2043號)規定,報考初級資格人員須繳納考務費每人每科50元,報考中級資格人員須繳納考務費每人每科70元。
(二)考試用書征訂工作,在考生進行資格確認時,由衛生部門按自治區衛生廳考試用書征訂的通知要求組織征訂。聯系電話:(0951)5054491.報考計劃生育專業的考試用書由自治區人口與計生委負責征訂。聯系電話:(0951)5064514
(三)各市、縣(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衛生部門要按照職責分工,密切配合、加強管理,切實做好2010年度我區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的各項準備工作,保證考試工作的順利進行。
報名咨詢電話:
自治區人事考試中心:(0951)6198216、6198143
自治區醫藥衛生學會管理辦公室:(0951)6719241
自治區衛生廳人事處:(0951)5054491
中國衛生人才網網址:http://www.21wecan.com.cn
附件:1.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專業目錄
2.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網上報名方法和確認程序
3.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報名時間計劃表
4.城市衛生技術人員支援農村和社區工作鑒定表
自治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
自治區衛生廳
二00九年十二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