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14-12-30 共1頁
一、考試報名條件
(一)凡符合衛生部、原人事部印發的《臨床醫學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暫行規定》(衛人發[2000]462號)和《預防醫學、全科醫學、藥學、護理、其他衛生技術等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暫行規定》(衛人發[2001]164號)中報名條件的人員,均可報名參加相應級別和專業類別的考試。
(二)按照《關于加強城市社區衛生人才隊伍建設的指導意見》(國人部發[2006]69號)有關規定,凡到社區衛生服務機構工作的醫師、護師,可提前一年參加全國衛生技術中級資格的全科醫學、社區護理專業類別的考試。
(三)按照《關于做好香港、澳門居民參加內地統一舉行的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國人部發[2005]9號)和《關于向臺灣居民開放部分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國人部發[2007]78號)要求,符合報名條件的香港、澳門、臺灣居民可報名參加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
(四)按照《護士條例》,凡符合以下條件之一,并在教學、綜合醫院完成8個月以上護理臨床實習的畢業生(包括2010年應屆畢業生),可報名參加護理初級(士)專業技術資格考試:
1、獲得省級以上教育和衛生主管部門認可的普通全日制中等職業學校護理、助產專業學歷;
2、獲得省級以上教育和衛生主管部門認可的普通全日制高等學校護理、助產專業專科學歷;
3、獲得國務院教育主管部門認可的普通全日制高等學校護理、助產專業本科以上學歷。
護理初級(士)考生的報名資格由省級衛生行政部門負責審核,護理初級(士)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合格者由衛生部人才交流服務中心發給考試成績合格證明,作為申請護士執業注冊的有效證明。
二、考試科目、方式及時間安排
(一)從2010年度起,《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專業目錄》(見附件)初級(師)資格將增加輸血技術(專業代碼026)1個專業類別,中級資格將增加輸血技術(專業代碼116)1個專業類別;報名人員可根據本人所從事的專業工作,在《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專業目錄》中選擇報考相應專業類別。
(二)全科醫學、臨床醫學(專業代碼為027至086)以及中藥學初級(士)、初級(師)、中級(專業代碼分別為002、014、093)、中醫護理學初級(師)、中級(專業代碼分別為016、100)的65個專業“基礎知識”、“相關專業知識”、“專業知識”和“專業實踐能力”4個科目考試,均采用人機對話的方式進行。其他51個專業的4個科目仍采用紙筆作答方式進行考試。
人機對話考試的時間安排如下:
考試日期: 5月22、23、29、30日
考試科目 考試時間
基礎知識 8:30-10:00
相關專業知識 11:00-12:30
專業知識 14:00-15:30
專業實踐能力 16:30-18:00
紙筆作答考試的時間安排如下:
考試科目 考試日期和時間
基礎知識 5月22日 9:00-11:00
相關專業知識 5月22日 14:00-16:00
專業知識 5月23日 9:00-11:00
專業實踐能力 5月23日 14:00-16:00
具體機考專業的考試日期安排按照衛生部人才交流中心部署另行通知。
三、報名方式、時間及程序
(一)報名方式:采用網上報名,分為網上預報名階段和審核確認階段。企事業二級以上醫院和區縣衛生局由單位集體報名;符合考試報名條件的2010年護理專業在校畢業生,由所在學校統一報名;其他單位可以個人報名。
(二)網上預報名階段:
考生本人于2009年12月15日-2010年1月10日登錄中國衛生人才網(http://www.21wecan.com),進行網上報名,按照要求填寫相應申報信息,打印《2010年度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報名表》,由考生本人簽字,經所在單位人事部門(或檔案存放單位)審查蓋章后,報主管區縣局(集團公司)審核蓋章。經考生本人簽字確認的報名信息不允許更改。
凡無上網條件的考生,在2009年12月17日-20日,可由天津市醫學考試中心提供考生報名信息網上錄入服務工作。受理地址:河西區佟衛里19號2樓。
(三)審核確認階段:
單位或個人持考生本人簽字并經單位人事部門(或檔案存放單位)及主管區縣局(集團公司)審核蓋章的《2010年度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報名表》和其他有關證明材料原件和復印件,在規定時間內到審核確認地點進行現場審核、確認、繳費。
個人報名審核確認時間:2009年12月21日-23日;單位報名審核確認時間:2009年12月24日-2010年1月7日(不含節假日)。
審核確認地點:天津市醫學考試中心(河西區佟衛里19號2樓)
咨詢電話:23519249
(四)打印準考證
考生本人于2010年4月28 日- 5月30 日登錄中國衛生人才網(www.21wecan.com.cn或者www.hhrdc.com),打印準考證。無條件打印準考證的考生,市醫學考試中心于2010年5月6日-7日為考生打印準考證。
四、報名材料
1、《2010年度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報名表》1份。
2、本人近期正面免冠一寸或小二寸白色背景彩色照片1張。
3、本人身份證、畢業證書或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4、由衛生專業技術初級(士)報考初級(師)的人員按照有關規定提供初級(士)資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報考中級的人員須提供初級(師)資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其中報考《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專業目錄》(見附件)中專業代碼為027至091號的人員,應提交相應專業醫師資格證書和相應專業執業醫師資格證書的原件及復印件。
5、因工作崗位變動,報考現崗位專業的人員,其從事現崗位專業工作須滿2年,并提供由主管部門審批的聘任材料原件及復印件及《從事衛生專業工作證明表》。
6、個人檔案存放在人才服務機構,且受聘服務于企事業醫療機構和社會辦醫機構的人員,須提交《從事衛生專業工作證明表》;受聘于社會辦醫機構的人員,還須提交《天津市社會辦醫機構執業許可證》副本及復印件(此復印件須加蓋單位公章)。
7、在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工作的醫師、護師,提前一年報考全科醫學及社區護理專業中級資格的,須提交《從事衛生專業工作證明表》。
8、香港、澳門居民申請參加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報名時應提交本人身份證明,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認可的相應專業學歷或學位證書,以及在醫療衛生機構從事相關專業工作年限的證明;臺灣居民申請參加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報名時應提交《臺灣居民往來大陸通行證》,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認可的相應專業學歷或學位證書,以及在醫療衛生機構從事相關專業工作年限的證明。
9、已參加過衛生專業資格考試的人員,在有效的時限內報名參加剩余科目考試時必須使用原檔案號,報名時須提交由衛生部人才交流服務中心統一印發的上年度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成績單、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10、上述相關材料的復印件均須加蓋單位人事部門或檔案存放單位公章;《從事衛生專業工作證明表》可從天津衛生人才網下載。
五、考試收費標準
根據國家計委、財政部《關于全國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收費標準的通知》(計價格[2001]2043號)的有關規定,初級考試每人每科50元;中級考試每人每科70元。
六、相關問題
(一)報名參加2010年度衛生專業技術資格各級別考試(護理學初級(士)除外)的人員,其學歷取得時間和從事本專業工作年限均截止2009年12月31日。報名條件中有關專業學歷或學位的規定,是指國家教育和衛生行政部門認可的正規院校畢業學歷或學位。
(二)2010年度護理學(士,專業代碼003)各科目成績當年有效,不再進行滾動管理。自2011年起,報考該專業的考生須參加全國護士執業資格考試。
(三)除護理學(士,專業代碼003)以外的其他專業技術各科目的成績繼續實行兩年為一個周期的滾動管理辦法,在連續的兩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同一專業4個科目的考試,方可取得該專業資格證書。對不同專業(含主亞專業)科目的考試合格成績,不得作為同一專業合并計算。
二○○九年十二月十一日
附:從事工作證明表下載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