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14-12-30 共1頁
縣級各醫療衛生單位、各鄉鎮(中心)衛生院:
請各醫療衛生單位迅速通知本單位凡參加2010年全國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合格的人員,到縣衛生局科教股,填報相關表格并辦理資格證書(本人準備兩張小二寸白色背景照片)。時間:2011年2月28日—2011年3月4日止。
特此通知
附:《資格考試合格人員登記表》
平昌縣衛生局
二??一一年一月二十六日
資格考試合格人員登記表
姓名 | 性別 | 出生年月 | 照 片 | ||||||
出生地點 | 學歷 | 所學專業 | |||||||
畢業時間 | 學制 | 學位 | |||||||
參加工作時間 | 從事本專業工作時間 | ||||||||
工作單位及現任專業技術職務 | |||||||||
本人人事檔案存放單位 | |||||||||
現有專業技術資格名稱 | 取得時間 | ||||||||
報考專業 | 級別 | 準考證號 | |||||||
取得資格名稱 | 證書號碼 | ||||||||
身份證號 | 批準日期 | ||||||||
考試管理 機構意見 | 該同志經全國統一考試,全部規定科目成績合格。 (蓋章) 年 月 日 | ||||||||
省級人事(職改)部門意見 | (蓋章) 年 月 日 |
注:1、本表用藍黑墨水鋼筆填寫,字跡工整,不得復印。
2、資格取得時間,以通知全部規定科目考試的時間為準。
3、本表填寫一份存入本人人事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