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14-01-15 共1頁
東莞市2014年度全國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報名工作計劃的通告
根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國家衛生計生委辦公廳《關于2014年度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人社廳函〔2013〕639號)和衛生部人才交流服務中心《關于2014年度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考務工作安排的通知》(衛人才發〔2013〕第127號)文件精神,2014年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將于2014年5月17、18、24、25日舉行。現將本考點報名工作計劃安排通告如下:
一、考試日期和時間
臨床醫學(專業代碼為301至360)以及中藥學初級(士)、初級(師)、中級(專業代碼分別為102、202、367)、中醫護理學初級(師)、中級(專業代碼分別為204、374),65個專業“基礎知識”、“相關專業知識”、“專業知識”和“專業實踐能力”4個科目的考試,仍采用人機對話的方式進行考試。
今年新增8個專業的“基礎知識”、“相關專業知識”、“專業知識”和“專業實踐能力”4個科目,由原來的紙筆作答方式改為采用人機對話的方式進行考試,分別為:放射醫學技術初級(士)、初級(師)、中級(專業代碼分別為104、206、376)、神經電生理(腦電圖)技術初級(師)、中級(專業代碼分別為215、391)、核醫學技術中級(專業代碼為377)、超聲波醫學技術中級(專業代碼為378)、心電學技術中級(專業代碼為387)。
采用人機對話方式進行考試的具體安排如下:
試科目 |
考試時間和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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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礎知識 |
5月17、18、24、25日www.med126.com |
8:30-10:00 |
相關專業知識 |
11:00-12: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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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業知識 |
14:00-15: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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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業實踐能力 |
16:30-18:00 |
其他44個專業的4個科目采用紙筆作答方式進行考試。考試時間安排如下:
采用紙筆作答方式進行考試的具體安排如下:
考試科目 |
考試時間和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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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礎知識 |
5月17日 |
9:00-11:00 |
相關專業知識 |
14:00-16: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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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業知識 |
5月28日 |
9:00-11:00 |
專業實踐能力 |
14:00-16:00 |
二、報考基本條件
(一)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憲法和法律;具備良好的醫德醫風和敬業精神的在崗衛生專業技術工作人員。
(二)凡符合衛生部、原人事部印發的《臨床醫學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暫行規定》(衛人發[2000]462號)和《預防醫學、全科醫學、藥學、護理、其他衛生技術等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暫行規定》(衛人發[2001]164號)中報名條件的人員,均可報名參加相應級別和專業類別的考試。
(三)按照《關于加強城市社區衛生人才隊伍建設的指導意見》(國人部發[2006]69號)有關規定,凡到社區衛生服務機構工作的醫師、護師,可提前一年參加全國衛生技術中級資格的全科醫學、社區護理專業類別的考試。
(四)報名參加2014年度衛生專業技術資格各級別考試的人員,其學歷取得日期和從事本專業工作年限均截止2013年12月31日。報名條件中有關專業學歷或學位的規定,是指國家教育和衛生行政部門認可的正規院校畢業學歷或學位。
三、報考專業條件
(一)根據衛生部、人事部關于印發《預防醫學、全科醫學、藥學、護理、其他衛生技術等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暫行規定》、《臨床醫學、預防醫學、全科醫學、藥學、護理、其他衛生技術等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實施辦法》(衛人發〔2001〕164號)及教育部、衛生部《關于舉辦高等醫學教育的若干意見》(教高〔2002〕10號)的文件要求,報考藥(技)士者,除應具備上述基本條件外,還必須具備相應專業全日制中專以上的學歷。
根據《護士執業資格考試辦法》的規定,護理學初級(士)專業技術資格考試,不屬本次考試范疇。
(二)報考藥(護、技)師者,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中專畢業,擔任藥(護、技)士工作滿5年;
2.大專畢業,見習期滿1年后,從事專業技術工作滿2年;無初級(士)資格,屬首次報考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藥(技)師者,必須具備相應專業全日制大專學歷。
3.符合報名條件的應屆本科以上畢業生。
根據《執業醫師法》的有關規定,臨床醫學、預防醫學、全科醫學的初級(師)專業技術資格考試,不屬本次考試范疇。
(三)報考衛生專業中級資格的人員,除具備基本條件外,還必須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取得相應專業中專學歷,受聘擔任醫(藥、護、技)師職務滿7年;
2.取得相應專業大專學歷,從事醫(藥、護、技)師工作滿6年;
3.取得相應專業本科學歷,從事醫(藥、護、技)師工作滿4年;
4.取得相應專業碩士學位,從事醫(藥、護、技)師工作滿2年;
5.取得相應專業博士學位。
凡報考有準入資格要求的專業,在報名時應同時提交準入資格。
(四)各級別技術資格報考具體條件及相關要求見附件1。
四、其它相關規定
(一)報名人員可根據本人所從事的專業工作,在《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專業目錄》中選擇報考相應專業類別。對符合報考條件的人員,不受單位性質和戶籍的限制,均可根據本人所從事的工作選擇報考專業類別在相應報名點辦理報名手續。
(二)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相關專業科目成績實行2年為一個周期的滾動管理辦法,在連續2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同一專業4個科目的考試,可取得該專業資格證書。對不同專業(含主亞專業)之間各科目的考試合格成績,不得作為同一專業合并計算。已參加衛生專業技術資格部分專業考試的人員,在規定的時限內報名參加剩余科目考試時須使用原檔案號。對單科考試合格成績在有效期限內,因工作變動等原因,到異地參加本專業剩余科目考試并合格的,由該地區進行數據合成統計,并由當地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核發該專業資格證書。
(三)凡報考《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專業目錄》中專業代碼為301至365專業的人員,應具有相應專業執業醫師資格,并在報名時提交相應專業執業醫師資格證書。因工作崗位變動,需報考現崗位專業類別的人員,其從事現崗位專業工作時間須滿2年。
(四)通過單位調入、軍隊轉業安置或個人來粵自主創業擇業的衛生專業技術人員,其在省外經參加國家規定的統一考試取得的相關的專業技術資格,可作為報考高一檔次衛生專業技術資格的有效依據;其在省外經評審取得的相關的專業技術資格,須按《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省外來粵人員高級專業技術資格確認的暫行辦法》(粵人社發〔2010〕306號)經確認取得我省相應的專業技術資格,方可作為報考高一檔次衛生專業技術資格的有效依據。
(五)按照《關于做好香港、澳門居民參加內地統一舉行的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國人部發[2005]9號)和《關于向臺灣居民開放部分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國人部發[2007]78號)規定,符合報考條件的香港、澳門、臺灣居民可報名參加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香港、澳門、臺灣居民申請參加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可按照就近原則在內地考區報名參加考試。報名時應向當地考試報名機構提交本人身份證明,教育部(國家教委)認可的相應專業學歷或學位證書,以及在醫療衛生機構從事相關專業工作年限的證明。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參加2014年度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
1.醫療事故責任者未滿3年;
2.醫療差錯責任者未滿1年;
3.受到行政處分者在處分期內;
4.偽造學歷或考試期間有違紀行為未滿2年;
5.省衛計委規定的其它情形。
五、報名方式和報名材料
(一)考試報名全國統一采用考生網上報名方式。
(二)報考者須提交下列證件及材料:
1.本人身份證、專業技術資格證、執業證、畢業證或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2.《2014年度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申報表》一式一份;
3.本人近期小二寸彩色免冠照片2張(建議白底,并和網報使用相片一致)。
4.報名網址:中國衛生人才網。
六、報名工作程序和計劃安排
(一)考生網上預報名
時間:2014年1月8日~2014年1月25日
考生登錄中國衛生人才網,根據報名須知在網上填寫個人報名信息,并打印《2014年度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申報表》。網上報名有關注意事項及須知請參照附件2。
(二)提交報名材料給人事部門審核
考生按有關要求攜帶相關的證件、材料在規定的時間內到各報名點(單位人事部門)辦理現場確認手續,各社會辦門診部、衛生站等交由本鎮街醫院的衛生協會統一辦理。需攜帶的材料請參照附件3。
(三)報名點現場確認的相關程序
1.報名點受理對象及工作期限
(1)東莞市衛生局報名點:受理部分市直屬醫療衛生機構、各民營、社會醫療機構、各鎮街社區衛生服務機構考生的報名確認工作。工作期限: 2014年1月15日~2014年1月24日(節假日休息);
(2)市人民醫院、市中醫院、石龍人民醫院、太平人民醫院報名點:受理本單位考生報名確認工作。工作期限:2014年1月9日~2014年1月27日;
(3)我市32個鎮(街)醫院分設報名點:受理本單位及本鎮(街)衛生協會考生報名確認工作。工作期限:2014年1月9日~2014年1月27日;
(4)在考點規定的工作時限內,各報名點可根據實際情況對工作時間適當調整,制訂本報名點工作計劃,且應盡量通知到位。逾期未辦理現場確認手續的考生,其網上的預報名無效。
2.報名點受理、審核要求
各單位工作人員應按當年報考相關條件初審考生的報考資格,資格不符者不予受理,確認考生報名信息后,報名點必須打印考生報名信息確認單,由考生本人確認簽名,最后由報名點將確認單隨報考材料一起上交考點(嚴禁代考生確認簽名,一旦出現問題,后果自負)。
3.現場確認須攜帶的材料(詳見附件2)
4.交費、報名結束
考生核對報考信息無誤,交費后報名結束。報考費用:初級資格(包括士、師級)按每科目50元收取,中級資格按每科目50元收取。
對報名點的確認工作有意見和建議的,可撥打考點監督電話:23281199。
七、準考證打印及成績公布
(一)通過報名資格審核的考生,可于2014年4月29日至5月25日登錄中國衛生人才網打印準考證,并按期參加考試。
(二)考后2個月內將公布考試成績,考生屆時可登錄中國衛生人才網查詢。
(三)考生成績單及資格證不受理個人領取,統一由各報名點(單位)負責領取并分發。
八、其他
(一)考試指導用書的購買問題:考點不辦理統一訂書手續。如需要集體訂書的報名點或單位可直接與有關圖書公司聯系。
(二)有關本次考試報考工作的最新動態,請東莞考生密切留意東莞市衛生局網站上的最新公告,或撥打咨詢電話:23281199.上述咨詢僅向東莞考點考生開放,其他考點考生請咨詢報名所在地的考點或報名點。
東莞市衛生局
2014年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