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14-12-29 共1頁
2008年執業護士又增加的一次
考試目的:評價申請人員是否具備護士執業所必須的專業知識、技術與能力??荚嚦煽兒细裾叻娇缮暾堊o士執業注冊,取得《護士執業證書》。
考試對象: 根據衛生部辦公廳、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辦公廳《關于2008年護理和助產專業畢業生參加護理初級(士)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衛辦人發[2008]153號文)文件要求,本次考試是為2008年護理和助產專業畢業生專門增加的一次護理初級(士)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暨護士執業資格考試。
考試科目:本次考試分基礎知識、相關專業知識、專業知識、專業實踐能力四個科目。
考試方式:采用紙筆作答方式,考生須在答題卡上作答。
考試時間
全國統一時間考試,考試時間為2008年10月11日、12日,各科目具體考試時間安排如下:
考試科目 | 考試日期和時間 | |
基礎知識 | 10月11日 | 9:00-11:00 |
相關專業知識 | 14:00-16:00 | |
專業知識 | 10月12日 | 9:00-11:00 |
專業實踐能力 | 14:00-16: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