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11-10-18 共1頁
考生王麗問:我是軍醫,現在想要換取地方醫師執業資格證,怎么換?需要哪些手續?
【醫考百事通】答:(一)軍隊轉業、復員或退休移交地方人民政府安置的醫師應于轉業、復員或退休移交地方安置 90日內,醫學`教育到省衛生廳申請換領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統一印制的《醫師資格證書》。
(二)軍隊醫師換領地方《醫師資格證書》需提交以下材料(A4紙打印):1、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統一制定的《軍隊醫師換領地方申請表》一式三份;2、申請人身份證明(有效居民身份證或戶口本)復印件一式三份;3、由大軍區級單位聯(后)勤機關衛生部門出具的換領《醫師資格證書》介紹信;4、轉業、復員或退休移交地方人民政府安置證明;5、原持有的軍隊《醫師資格證書》和復印件一式三份;6、申請人6個月內二寸免冠正面半身照片四張(三張貼在申請表上,一張辦證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