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11-10-18 共1頁
公衛執業醫師資格考試的對象為具有高等學校公衛醫學專業本科以上學歷,在執業醫師指導下,在醫療、預防、保健機構中試用期滿一年者。
取得公衛執業助理醫師執業證書者,具有專科或中專學歷,在醫療、預防、保健機構中工作滿二年或滿五年,可以參加執業醫師資格考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