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12-03-28 共1頁
1、培訓專業:按醫師注冊執業范圍填寫。
2、注意:凡取得《《醫師資格證書》兩年未進行執業注冊的,須填《醫師專業培訓考核證明》表,其余不填。《醫師專業培訓考核證明》表單獨到醫院繼續教育科領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