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12-04-05 共1頁
1、考試分數的解釋:
醫學綜合筆試由國家醫學考試中心統一組織閱卷評分。醫學綜合筆試只報告原始分。考生得到的考試分數是正確回答卷面試題的總分。用于測試的試題不計入考生的總分。經統計檢驗和專家復審未達規定標準的試題也不計入總分。因此,當年考試的滿分可能不是卷面總分。醫學綜合筆試不公布卷面滿分。
2、考試分數的報告:
醫學綜合筆試和實踐技能考試結束后,在衛生部醫師資格考試委員會規定的時限內,考試分數以成績單的形式寄到各考區辦公室。考生可在當地衛生行政部門(考試報名所在地)領取考試成績單,也可在國家醫學考試中心的網頁上(http://www.nmec.org.cn)查詢考試分數。
考試成績以國家醫學考試中心下發的考試成績單為準。
3、及格線的確定:
按照教育測量理論的特定方法,根據特定考生樣本和當年考生總體的考試分數分布結果,確定醫學綜合筆試的及格分數。特定考生樣本可以是衛生行政部門確定的、對通過率決策有重要意義的考生群體。
醫學綜合筆試的最終及格線及其通過率需由衛生部醫師資格考試委員會討論決定。及格線由衛生行政部門于考試結束后擇期發文公布。
由于每年題目內容分布和難度水平的細微變化,及格線所對應的答對題目的百分比(題目答對率)每年略有不同。比如,如果今年試卷的難度水平比去年有所提高,及格分數對應的題目答對率可能會從去年的60%下降到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