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12-06-13 共1頁
公衛執業醫格考試醫學綜合筆試測試基礎綜合、臨床綜合和專業綜合三部分。
公衛執業醫師考試醫學綜合筆試內容、考試形式以衛生部醫師資格考試委員會審定頒布的《醫師資格考試大綱》為依據。醫學綜合筆試公衛執業醫師考試科目見表:
科目類別 | 考核內容 |
基礎綜合 | 生物化學、生理學、醫學微生物學、醫學免疫學、藥理學、醫學心理學、醫學倫理學、衛生法規 |
臨床綜合 | 癥狀與體征、疾病 |
專業綜合 | 流行病學、衛生統計學、衛生毒理學、環境衛生學、勞動衛生與職業病學、營養與食品衛生學、婦女保健學、兒童保健學、 學校/青少年衛生學、社會醫學、健康教育與健康促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