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12-08-07 共1頁
根據《醫師資格考試報名規定》修訂后的規定,在軍隊(含武警,公安邊防、消防、警衛部隊)所屬醫療、預防、保健機構中工作,符合報名條件的現役人員按照屬地管理原則,到駐地附近考點辦公室報名公衛執業醫師,并參加相應考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