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業性森林腦炎是指勞動者在森林地區的職業活動中,因被蜱叮咬而感染的中樞神經系統的急性病毒性傳染病,具有明顯地區性和季節性。
1范圍
本標準規定了職業性森林腦炎的診斷標準及處理原則。
本標準適用于職業性森林腦炎,非職業性森林腦炎也可參照執行。
2規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條款通過本標準的引用而成為本標準的條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隨后所有的修改單(不包括勘誤的內容)或修訂版均不適用于本標準,然而,鼓勵根據本標準達成協議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適用于本標準。
GB/T16180職工工傷與職業病致殘程度鑒定
GBZ76職業性急性化學物中毒性神經系統疾病診斷標準
3診斷原則
根據職業人群春夏節季在森林地區工作且有蜱的叮咬史、突然發熱、典型急性中樞神經系統損傷的臨床表現、特異性血清學檢查陽性,參考現場森林腦炎流行病學調查結果,綜合分析,并排除其他病因所致的類似疾病方可診斷(參見GBZ76)。
4診斷及分級標準
4.1 職業性森林腦炎是指勞動者在森林地區的職業活動中,因被蜱叮咬而感染的中樞神經系統的急性病毒性傳染病,具有明顯地區性和季節性。
1范圍
本標準規定了職業性森林腦炎的診斷標準及處理原則。
本標準適用于職業性森林腦炎,非職業性森林腦炎也可參照執行。
2規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條款通過本標準的引用而成為本標準的條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隨后所有的修改單(不包括勘誤的內容)或修訂版均不適用于本標準,然而,鼓勵根據本標準達成協議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適用于本標準。
GB/T16180職工工傷與職業病致殘程度鑒定
GBZ76職業性急性化學物中毒性神經系統疾病診斷標準
3診斷原則
根據職業人群春夏節季在森林地區工作且有蜱的叮咬史、突然發熱、典型急性中樞神經系統損傷的臨床表現、特異性血清學檢查陽性,參考現場森林腦炎流行病學調查結果,綜合分析,并排除其他病因所致的類似疾病方可診斷(參見GBZ76)。
4診斷及分級標準
4.1輕度森林腦炎:突然起病,發熱,伴頭痛、惡心、嘔吐等癥狀,體溫多在一周內恢復正常;血清特異性抗體IgM或IgG陽性。
4.2中度森林腦炎:前述表現加重,開出現頸項強直及陽性Kernig征、Brudzinski征等腦膜刺激征。
4.3重度森林腦炎:上述表現加重,并具有下列情況之一者:
a)頸肩部或肢體肌肉遲緩性癱瘓;
b)吞咽困難;
c)語言障礙;
d)意識障礙或驚厥;
e)呼吸衰竭。
5處理原則
5.1治療原則
5.1.1輕度患者采用一般的對癥支持治療:如降溫、保持水電解質平衡等;
5.1.2中度和重度患者應積極防治腦水腫、保持呼吸道暢通,必要時可使用抗病毒藥、抗生素等治療。
5.1.3其它治療:早期使用高效價丙種球蛋白可獲得較好療效,必要時可配伍干擾素等使用。
5.1.4恢復期治療:理療、中藥、功能鍛煉等。
5.2其他處理
5.2.1輕度及中度:治愈后,可照常工作。
5.2.2重度:重度者恢復正常也可照常工作,個別需勞動能力鑒定者,可按GB/T16180處理。
6正確使用本標準的說明
見附錄A(資料性附錄)。輕度森林腦炎:突然起病,發熱,伴頭痛、惡心、嘔吐等癥狀,體溫多在一周內恢復正常;血清特異性抗體IgM或IgG陽性。
4.2中度森林腦炎:前述表現加重,開出現頸項強直及陽性Kernig征、Brudzinski征等腦膜刺激征。
4.3重度森林腦炎:上述表現加重,并具有下列情況之一者:
a)頸肩部或肢體肌肉遲緩性癱瘓;
b)吞咽困難;
c)語言障礙;
d)意識障礙或驚厥;
e)呼吸衰竭。
5處理原則
5.1治療原則
5.1.1輕度患者采用一般的對癥支持治療:如降溫、保持水電解質平衡等;
5.1.2中度和重度患者應積極防治腦水腫、保持呼吸道暢通,必要時可使用抗病毒藥、抗生素等治療。
5.1.3其它治療:早期使用高效價丙種球蛋白可獲得較好療效,必要時可配伍干擾素等使用。
5.1.4恢復期治療:理療、中藥、功能鍛煉等。
5.2其他處理
5.2.1輕度及中度:治愈后,可照常工作。
5.2.2重度:重度者恢復正常也可照常工作,個別需勞動能力鑒定者,可按GB/T16180處理。
6正確使用本標準的說明
見附錄A(資料性附錄)。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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